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京山轻机被立案!
记者 萧峰
2024年11月1日,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21;证券简称:京山轻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8号)。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1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022年1月29日,京山轻机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业智能化测量仪器、机器人视觉系统、系统集成产品、自动化和智能化系统等。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产品升级对机器视觉技术的需求,在2015年-2017年期间分三次小额投资入股进行投资参股,2015年对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6-2017年采用权益法核算。2015年-2017年公司不能控制深圳慧大成的生产运营,对公司的情况无法掌握。2018年公司再次通过增资入股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后而持有慧大成51%股权使慧大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慧大成经营不善,公司在2020年年初立即派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深度介入公司运营,发现慧大成财务状况异常、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故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立案侦查,慧大成原股东罗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现已移交检察院。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向公司通报调查进展,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慧大成2016年-2018年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显示,2016年-2018年深圳慧大成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近期京山轻机发布2024年三季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66.59亿元,同比上升34.43%,归母净利润4.33亿元,同比上升45.08%。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26.7亿元,同比上升72.65%,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63亿元,同比上升200.74%。本报告期京山轻机应收账款上升,应收账款同比增幅达44.68%。本次财报公布的各项数据指标表现尚佳。其中,毛利率19.02%,同比减9.2%,净利率7.45%,同比增8.5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4.36亿元,三费占营收比6.55%,同比减10.59%,每股净资产6.49元,同比增12.12%,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88元,同比减242.05%,每股收益0.7元,同比增45.83%
目前,京山轻机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