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永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鲁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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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以财会【2022】31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中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2022年6月30日,公司将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9,852,968.64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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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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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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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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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03月31日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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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永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鲁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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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永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鲁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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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下发给各位董事。4月25日,会议在3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孙令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独立董事綦好东、朱德胜及马东宁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462.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45.6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38%、7.33%。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决定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下发给各位监事。4月25日,会议在3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进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决定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以财会【2022】31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中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三、董事会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