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95,091,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盐化产业,继续致力于纯碱、烧碱、溴素、氯化钙、小苏打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纯碱为主导产品,产销量位于行业前列。纯碱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也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基础产品,其化学名为碳酸钠(Na2CO3),国际贸易中又名苏打或碱灰,广泛用于玻璃、无机盐、冶金、医药、石油、制革、纺织印染、食品、造纸等行业,其中平板玻璃、光伏玻璃、日用玻璃对纯碱的需求位列前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以财会[2022]31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中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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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完成了合资设立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83%股权及债权、与泰安市岱岳及肥城两地政府分别签署合作协议、设立山东海岳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山东海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等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董事。3月20日,会议在公司9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孙令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及第四节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实现营业收入852,811.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10.65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044,106,473.66元,母公司口径为950,972,563.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扣减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49,346,167.87元,母公司报表为2,476,378,641.67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兼顾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95,091,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89,509,192.6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预算报告》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董事会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44.3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32.87万元、内控审计费11.50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4,528.0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令波、王永志、迟庆峰、王龙学、陈国栋回避了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协商一致,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拟对原《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重新签订该框架性协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令波、王永志、迟庆峰、王龙学、陈国栋回避了表决。
11.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本计划在具体实施中,受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调整,能否完全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为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制定《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为2,265.98万元,业绩承诺为9,039.73万元,低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6,773.75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派出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适应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派出董事管理,切实行使作为出资人的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建立《派出董事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所属企业董事会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所属企业董事会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促进所属企业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公司决定建立《所属企业董事会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3、4、5、6、7、8、9、10、13、15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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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3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等相关公告。
2.上述第5、7、9、10、11项议案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第9、10项议案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1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5.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化街05639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62737
联系电话:0536-53298420536-5329931
传真:0536-5329879
电子邮箱:sdhh@haihua.com.cn
联系人:杨玉华江修红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2.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请携带好相关证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一: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附件二: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22”,投票简称为“海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下发给各位监事。3月20日,会议在公司9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进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044,106,473.66元,母公司口径为950,972,563.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扣减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49,346,167.87元,母公司报表为2,476,378,641.67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兼顾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95,091,9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89,509,192.6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营预算报告》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酬为44.3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32.87万元、内控审计费11.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4,528.0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订〈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协商一致,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拟对原《相互提供产品及综合服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重新签订该框架性协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工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本计划在具体实施中,受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调整,能否完全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为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制定《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为2,265.98万元,业绩承诺为9,039.73万元,低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6,773.7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2、3、4、5、6、7、8、11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集团”)等关联方因购买动力、包装物、材料等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4,528.00万元,2023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38,046.17万元。
1.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关联董事孙令波、王永志、迟庆峰、王龙学、陈国栋回避了表决。
2.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集团”)
1.法定代表人:孙令波注册资本:72,449.48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等业务。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596,041.91万元,净资产1,434,240.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3,670.01万元,净利润112,126.0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集团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强,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二)山东海化塑编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塑编”)
1.法定代表人:王宗生注册资本:1,950万元
主营业务:加工、销售塑料编织袋、集装袋、塑料篷布、填充母料、塑料内衬袋等。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大街14200号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2,117.75万元,净资产8,367.6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207.33万元,净利润202.5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塑编系山东海化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塑编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三)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汽运”)
1.法定代表人:何树坤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吊装等。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源街东段路北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6,130.22万元,净资产3,976.1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870.97万元,净利润292.9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安汽运系山东海化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永安汽运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四)山东海化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海洋工程”)
1.法定代表人:张国庆注册资本:2,100万元
主营业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等。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榆园路02801号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8,964.51万元,净资产4,256.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819.39万元,净利润209.0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洋工程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海洋工程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五)山东滨海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滨海能源”)
1.法定代表人:张少华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化工街02233号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64,504万元,净资产30,149.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828.02万元,净利润3,163.6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滨海能源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滨海能源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六)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能源”)
1.法定代表人:王龙学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配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大街13601号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333,687.27万元,净资产111,671.2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6,027.88万元,净利润28,896.5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能源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能源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七)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华龙新材料”)
1.法定代表人:宋仕杰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硝酸钠、亚硝酸钠及硝酸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氯碱路02600号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82,453万元,净资产16,7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265万元,净利润-8,41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龙新材料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龙新材料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八)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盐研究院”)
1.法定代表人:李发荣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盐及盐化工技术咨询,设计服务,盐产品生产和销售等。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1层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4,402万元,净资产34,5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412万元,净利润-3,13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盐研究院系山东海化集团股东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盐研究院经营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九)山东海化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鲲鹏供应链”)
1.法定代表人:郝宏亮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等。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上海路34号启纪集团A座四层413室(B)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979.28万元,净资产35.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542.85万元,净利润15.1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鲲鹏供应链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鲲鹏供应链经营正常,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十)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简称“中以溴化物”)
1.法定代表人:沙米尔·罗尼注册资本:1,160万美元
主营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海路与化工街交叉路口西300米路北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23,237.66万元,净资产20,257.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314.66万元,净利润-271.6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以溴化物系公司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以溴化物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骊潍新材料”)
1.法定代表人:孙仿建注册资本:10,119.78万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街01081号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13,531.58万元,净资产8,287.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996.66万元,净利润126.6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骊潍新材料系公司合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骊潍新材料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1.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持续稳定,交易各方签署相关合同。
2.以上各类交易中,对水、电、蒸汽、高温热水、低温热水等价格,双方参照市场价协商,按月结算;其他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比价等形式,确定市场价格,双方按具体合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双方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已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3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认为该预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有关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该预计,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5: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王治慧先生,独立董事綦好东先生,财务总监魏鲁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杨玉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江修红女士,财务部部长张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原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1,385.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3,315.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225.19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家;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2022年年末金额为7,260.6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建江,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10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栋,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3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远梅,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44.3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32.87万元、内控审计费11.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降低33.28%。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本次变更符合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程跟进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分别就启动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及提出聘任建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2024年3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执业能力,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报酬,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就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树脂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3日、6月17日,经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65,500.18万元收购了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集团”)持有的氯碱树脂公司100%股权,同时与山东海化集团签署了《关于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6月24日,氯碱树脂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完毕。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及《关于收购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山东海化集团承诺:氯碱树脂公司2022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463.47万元,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9,039.73万元,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160.93万元。若承诺期内,氯碱树脂公司每一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同期山东海化集团承诺的净利润数,则山东海化集团须就不足部分向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氯碱树脂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氯碱树脂公司也纳入了审计范围。经审计,氯碱树脂公司2023年度扣非净利润为2,265.98万元,业绩承诺为9,039.73万元,低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6,773.75万元。
四、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2023年,氯碱化工行业下游需求偏弱,供应过剩,竞争加剧,氯碱树脂公司烧碱、液氯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低位震荡运行。该公司虽在节能降耗、内部挖潜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全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五、业绩补偿及后续措施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如发生补偿情形,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意见确定后十个工作日内,确定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并向山东海化集团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山东海化集团应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书之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将补偿金额汇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将督促山东海化集团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氯碱树脂公司实际盈利数与股东对公司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2证券简称:山东海化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以及贸易融资等,有效期为一年。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