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权激励
2024年5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59名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规定的2023年业绩目标未完成,应回购其持有的2023年度对应的1,067.7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与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低值原则确定,回购价格为3.69元;其中6名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职务变更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剩余53.4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69元;其中4名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2名因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回购该部分人员持有的剩余39.3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69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
2024年7月24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1,605,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718,518,596股的0.2029%。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718,518,596股减至5,706,913,596股。
2、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实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无锡太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销售公司”)规模化、专业化和高效化的营销定位,公司决定对其增资以提高高端直供客户业务占比,提升其业务资质,拓展其合作范围。具体增资方案如下:1、收购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青岛太钢销售有限公司持有无锡销售公司10%的股权,使无锡销售公司成为公司独资子公司。收购价格以2023年无锡销售公司年报审计确认的净资产账面价值*10%确定,即443.27万元,收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2、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无锡销售公司增资2800万元,全额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后,同时对无锡销售公司的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5)。
证券代码:000825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24-03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其中,董事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李建民先生、石来润先生及独立董事王东升先生、张其生先生等6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张晓东先生、王清洁先生、独立董事刘新权先生和汪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李建民先生、王清洁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4、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175万元。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公司将另行审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35万元。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公司将另行审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关于部分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公司对部分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作出如下调整:
推荐龚刚为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监事人选;姜广不再担任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5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24-03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监事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分别是张晓蕾先生、唐英林先生和王虹女士。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蕾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3、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4、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5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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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章晓亮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房地产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批发业。
(2)项目质量合伙人张思伟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项目合伙人。
2)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巩伟先生,现任安永华明合伙人,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是以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为基础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审计委员会认可其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半年度工作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5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2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