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书面回复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书面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内容核实并整理回复如下:
问题一: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29亿元,同比大幅下降12.42%,其中受限货币资金2.06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29.64亿元,逾期金额7.90亿元;长期借款余额为54.20亿元,同比增长11.48%;逾期金额2.12亿元。此外,你公司近期披露公告称,前期部分涉诉案件仍涉及部分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你公司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资金用途,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
回复:
报告期末,启迪环境货币资金不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资金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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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货币资金扣除受限货币资金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从2022年期初8.36亿元增加到期末10.22亿元,增加额1.87亿。报告期内,因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公司资产总额下降18.77%,负债总额下降23.88%,虽货币资金总额下降12.42%,但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从报告期初的4.28%提高到期末的4.61%。
单位:万元
■
(2)结合报告期内资产处置、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等说明长期借款同比增长的合理性及新增借款用途;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贷款期间归还部分本金,长期借款减少37,052万元;公司以承债式处置资产转让下属子公司,长期借款相应减少9,500万元。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增加102,382万元,其中:公司部分下属项目公司在原有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下,新增提款26,357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8至10年;公司优化调整部分贷款期限结构,包括将母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流动贷款的期限调整为2至3年,对应金额为76,025万元以及将下属项目公司报告期内到期固定资产贷款延长期限3年,对应金额为7,475万元。
综上,报告期末,启迪环境长期借款余额54.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58亿元(2021年末余额48.62亿元),变动率11.48%。公司主动地对债务结构及期限进行合理化调整,使之与公司经营建设所需及整体资产情况相匹配。
(3)结合货币资金储备、受限情况、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负债情况、经营活动现金流、经营规划、投融资安排等,分析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回复:
报告期末,启迪环境货币资金总额12.29亿元,其中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10.22亿元、其他货币资金(受限资金)2.06亿元,货币资金总额较上年末减少1.74亿元,剔除受限资金后,可用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87亿元。公司年末流动负债合计82.45亿元,流动比率为1.009,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公司正从经营、投资、融资及资金统筹方面采取措施以规避流动性风险,具体如下:
1、流动资产变现能力
流动资产部分科目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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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资金统筹、调整融资结构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期末其他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3.61亿元,通过资产处理、促进运营回款等方式,期末可用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87亿元。
(2)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6.12亿元,其中应收账款余额42.9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了15.78亿,公司资产处置、清收欠款等方式降应收取得一定成效,公司的流动性有所加强。
(3)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为1.009,相比上年末流动比率0.876提高了15%,公司流动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较强,可以覆盖流动负债尤其是短期债务。
2、负债情况
负债部分科目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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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及负债总额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下降51.0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较上年末下降53.67亿元,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65亿元,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从上年末的36.29%提升到报告期末的49.31%。
(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战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以承债式处置资产实现部分债务转移以及利用资产处置收回现金偿还部分债务等方式实现债务压降,公司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
3、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现金流量部分项目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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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2亿元,增幅69%,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可全面覆盖当年利息支出。公司的经营逐步恢复且平稳发展,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化解短期债务风险提供基础保障。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较上年同期增加4.07亿元,一是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9.64亿元,二是近几年来,公司顺应行业趋势,逐步停止持续多年的投资扩张发展模式,投资支出大幅下降,以此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净偿还借款10.35亿元,公司的筹资能力有待进一步恢复。
(4)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23亿元,较上年末净增加1.79亿元,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持续增强。
4、经营规划
公司将通过对各级经营管理层进行调整夯实,全力做好如下工作:保障项目正常平稳运营,维护公司基础资产的安全稳定;狠抓项目管理,切实控制成本费用;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增强公司流动性;积极化解诉讼风险,逐步恢复并增强公司信用。
5、投融资安排
公司将在宜昌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在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的主导下,继续努力维持存量债务稳定,为公司化解金融风险,实现投资建设型向运营管理型转变争取和创造更多空间和时间;在强化主营业务的同时,进一步推进资产结构优化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资产整体运营管理效率,推动低质量项目的清算工作,补充公司现金流,确保偿债和运营所需资金。
综上,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中受限资金下降,可用货币资金增加,流动比率提高;公司流动负债及负债总额均呈现下降趋势;现金流量表的变化显示公司发展模式从投资建设型向运营管理型的转变,公司获取现金能力持续增强。同时,公司将狠抓经营管理、加大清收力度、务实推进金融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
(4)请列明主要债务的到期时间、金额、偿付方式、你公司是否具备偿付能力,是否存在较大债务逾期风险。针对逾期债务,请分析说明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最新解决进展;
回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2023年内到期债务总额为528,512.07万元。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通过业务续期和归还本金等方式处理到期债务的金额合计为275,498.08万元。截至目前,公司2023年内剩余到期债务总额合计为253,013.99万元,具体如下:
(1)流动资金贷款年内到期本金合计为52,803.93万元,其中债委会成员银行到期债务金额合计为51,285万元,占全部到期债务比例超过97%,可在债委会机制下获得平稳续期;(2)中长期限融资(包括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年内到期债务本金合计为40,211.06万元,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项目融资,基本可由项目自身现金流覆盖期间还本金额;(3)其他债务:余额合计为16亿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应机构协商解决方案。
综上,公司存在一定的金融债务集中到期偿付压力。目前,公司正在通过加强经营回款、清收欠款以及资产处置等多种措施改善和加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此外,公司将在债委会机制下,力求到期金融债务平稳续期,保持债务规模基本稳定,规避债务集中到期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为102,125.92万元。公司持续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在金融机构支持下,1笔业务已完成债务重组,金额为9,000万元。同时,公司与相关机构已初步达成一致处理方案,后续将推动实施。另外,公司归还部分逾期债务本金,金额合计为1,824.03万元。截至目前,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为91,301.89万元。以上逾期债务对公司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持续沟通,力求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5)说明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生产经营、投融资活动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及目前进展,并提示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因公司前期部分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公司全力筹措资金以履行判决义务,但目前仍有部分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目前涉及执行金额 3,531.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6.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18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1.00亿元,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上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明显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运营回款、推动融资工作进展、改善公司总体流动性,并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目前的失信执行案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公司管理层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其有效性;
2.获取各子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账面记载进行核对,核查公司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执行银行函证程序,包括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资金用途等相关信息,核实公司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
4.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检查存在所有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以及借款列报是否正确;
5.执行分析性程序,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资金管理模式及现金流情况,分析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6.访谈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的资金状况、经营规划、债务偿还计划以及偿还资金的来源安排等,分析上述偿还计划的合理性并评估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逾期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对公司的货币资金进行了核查,公司期末不存在未披露的受限资金情形。
2.公司的借款信息已如实反映,公司借款披露不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形。
问题二: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8.3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15.38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69亿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3.69亿元。请你公司:
(1)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3.69亿元,其中组合1建设业务余额为15.4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6.20亿元;组合2运营业务余额为36.34亿元,计提坏账准备5.22亿元;组合3未说明业务模式,账面余额为1.89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说明组合3业务名称、形成原因、分组依据,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客户偿债能力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是否充分,并说明你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和期后回款情况;
回复:
应收账款组合3为公司应收生物质发电电费补贴,生物质发电电费补贴经国家能源局核准,相关补贴基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实际执行存在一定的回款期,公司认为该补贴基金产生的应收款项产生预期损失的概率较低,参照同类上市公司一贯性处理,按个别认定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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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2021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组合1建设业务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47亿,而2022年末组合1建设业务中账龄为1-2年的应收款账面余额为7.52亿元。根据你公司合并范围变更情况,2022年主要为处置、新设和注销子公司,请你公司量化说明2022年末建设业务账龄1-2年应收账款金额远高于2021年末建设业务账龄1年以内应收款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22年应收账款组合1建设业务账龄在1-2年的期末账面余额与2022年1年以内的期初账面余额差异较大原因的主要为:公司应收转让给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的项目公司EPC工程款项,因2021年城发环境拟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公司综合考虑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作为国企的还款能力并已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了财务资助,故认定该部分应收账款没有回款风险,列入个别计价未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吸收合并方案已公告终止,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该部分应收账款重新列入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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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年报,你公司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11.80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20.21%。请说明三年以上账龄款项形成的原因、具体内容、账龄较长的原因,你公司对相关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对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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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等科目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分析其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2.获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假设和计算过程进行测算,将测算结果与公司实际执行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比较;
3. 对于组合3应收政府部门的生物质发电电费补贴,通过分析形成原因、分组依据、检查业务单据和查询国家相关公示,判断其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同时,结合客户的偿债能力分析按组合计提坏账是否充分;
4. 对组合1建设业务的账龄,通过访谈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检查处置、新设和注销子公司等审计程序,判断在本期账龄波动的合理性;核查针对同种信用风险的客户,计提减值的依据是否保持一致,评估相关政策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与上期是否保持一贯性;
5.结合相关历史回款情况、信用风险变化情况、以及应收款项等科目期后回款分析,同时对应收账款等执行函证程序,评价管理层对预期可回收金额考虑的合理性;
6.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计提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的应收账款组合3主要为公司应收生物质发电电费补贴1.89亿元,生物质发电电费补贴按照国家能源局核准,相关补贴基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公司认为该补贴基金产生的应收款项对应的客户为国家电力公司,参照其他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应收款项政策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2022年末建设业务账龄1-2年应收账款金额高于2021年末建设业务账龄1年以内应收款金额,主要系2021年公司因与城发环境吸收合并,公司将应收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的应收款项按照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启迪环境与城发环境的吸收合并已终止,双方应收款项按照同类公司的相关款项重新调整了预期损失率,并列入公司同类业务组合1建设业务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政策参照了同行业的相关估计,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会计处理不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问题三:
报告期末,你公司与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0.55亿元。请你公司:
(1)列表说明交易发生背景、金额、时间、约定付款期限、是否逾期等;
回复:
受金融去杠杆、校企改革、环保行业周期性下行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融资环境持续处于不利状态,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同时降低公司总体负债规模,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021年12月、2022年6月出售了四个资产包以回笼资金。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现“郑州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零碳”)100%股权及其所属9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予城发环境的事项,转让对价为100,800.90万元。2021年7月,公司办理完成郑州零碳100%股权出售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项交易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成。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态”)将所持有的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掖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通辽蒙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家从事危险废弃物处置的项目公司95%股权出售予城发零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城发零碳基金”)的事项,转让对价为28,147.80万元。上述股权出售事项已于2021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项交易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成。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零碳”)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现“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零碳”)100%股权及其所属10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予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的事项,转让对价为40,589.98万元。2021年12月,公司办理完成雄安零碳100%股权出售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项交易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成。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标的股权包括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易”)100%的股权及其所属23家从事电子废弃物拆解、医疗废弃物处置及产业园运营的子公司股权。上述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十个交易日后,由城发投资作为意向受让方以人民币150,400.00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公司于2022年6月与城发投资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交易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为71,150.98万元;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让款已收到,本项交易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成。
(2)结合交易对方财务情况分析付款能力,你公司是否具备履约保障;
公司正在与城发环境、城发投资就原出售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及剩余往来款项支付事项进行一揽子谈判,拟就双方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的支付形成整体解决方案。
城发环境、城发投资均为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根据公开可查的企业概况及经营情况判断,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说明你公司就上述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判断是否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对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55亿元,其中:7.13亿元款项已经于2023年3月收回,该部分款项未发生信用损失,经个别认定未计提坏账准备;剩余未收款项3.42亿元,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0.34亿元,根据对城发环境及其他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判断,公司认为该笔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合理、充分。
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往来进行了解,评估并测试相关业务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背景及后续进展等,评估公司与城发投资及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
3.对关联方往来进行函证,核实公司往来的真实性;
4.检查已签订的还款协议、收集期后收款明细并检查银行回单,核实公司的期后收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与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为10.55亿元,其中7.13亿元款项在2023年已经收回,因此按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类别未计提坏账,其余3.42亿元款项按照公司同类业务的会计政策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其他应收款组合划分和坏账计提比例设定符合公司经营特点并充分反映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坏账准备的计提和会计处理不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问题四:
你公司2021年末合并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6.77亿元和-3.35亿元;2022年末合并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7.35亿元以及-13.09亿元;2021年和2022年末存在应付普通股股利0.78亿元和0.95亿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应付普通股股利的具体内容及变化原因、相关安排及有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2021、2022年末存在的应付普通股股利是公司分别于2016、2017年发行的中期票据产生的利息有关账务处理所致,票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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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财政部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
1、公司对永续债的判断:
到期日的判断: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因此,该永续债合同未规定固定到期日,发行方有权自主延期或自主赎回或确定清算日期。
对无条件避免利息支付的判断:在债券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两笔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结论:该永续债合同未规定固定到期日且发行方有权自主赎回该永续债或自主决定清算。发行方在自主议事机制下可以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综上,永续债发行方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因此,该永续债合同符合权益工具的分类。两笔中期票据符合永续债的定义,所以此两笔中期票据被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一永续债进行账务处理。
2、公司对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行方按应分配给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金额,借记:利润分配一应付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一应付普通股股利科目。两笔永续债以五年为一个计价周期,在一个计价周期内债券利率锁定为一个固定水平,发行人按照该利率水平向投资人支付利息。根据发行规则,以上两笔权益工具2021年和2022年确认股利分配分别为7,815万元和9,465万元。
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公司应付普通股股利进行了解,评估并测试相关业务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的永续债业务,评估公司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合理性;
3.检查股利分配方案、收集分配明细并检查银行回单,核实公司的股利支付情况。
(二)核查意见
1.公司的两笔永续债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因此列报在其他权益工具核算,并按应分配给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金额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对以上永续债的会计处理及列报不存在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情形。
问题五: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票据余额0元,较上年度的9.49亿元减少100%;你公司应付账款余额32.43亿元,同比下降22.56%。请你公司:
(1)说明应付票据为0元,且下降幅度远大于应付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下降至0元,较年初减少9.49亿元,其中母公司减少6.69亿元,下属公司减少2.80亿元。本年减少的应付票据均为满足融资条件、在2021年内开具的半年期或者一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在2022年内逐笔到期,经与金融机构协商,其中6.21亿元转为银行借款,剩余部分3.28亿元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应付票据实际降幅34.56%。应付账款本期减少9.45亿元,降幅22.56%,实际降幅相差不大。因此,公司整体业务与供应商结算方式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2)请说明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应付对象、金额和形成原因,与主要供应商的匹配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对方单位均为公司主要供应商,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对EPC项目分包商支付的建筑施工采购款及下属项目公司在建工程发生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款,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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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公司管理层与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和测试,评价其有效性;
2.对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资金计划安排和供应商结算方式等;
3.检查公司市政施工业务检查施工结算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及协议、工程量确认单、发票、季度结算单、收付款凭证等),检查环保设备安装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对公司财务数据的重大项目进行了抽查核实,并与账面记录及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对比;
4.获取企业的应付票据备查簿,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通过将账面应付票据信息与征信报告进行核对,核实公司应付票据的真实性;
5.对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进行函证,核实财务数据的存在性等;
6.对报告期付款的资金流水和银行回单进行检查,核实本期付款金额和收款单位等信息是否与账面一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将到期的应付票据6.21亿元转为银行借款,以及剩余部分3.28亿元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所致,应付票据实际降幅与应付账款相差不大。
2.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应付对象已如实反映,公司应付账款披露不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形。
问题六:
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你公司2022年末与关联方存在较多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请你公司用表格列示与各个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名称、具体关联关系、资金往来发生时间、资金往来的具体原因及内容、截至目前还款情况及后续还款安排等,同时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各个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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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脉产业园公司”)在湘潭项目中初始建设的办公楼和宿舍楼在停工后由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桑顿新能源”)续建,并在建成后由桑顿新能源使用,但双方未办理确权和交割转让手续,桑顿新能源未向静脉产业园公司提供补偿或支付对价,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4月公司及静脉产业园公司与桑顿新能源签订《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约定桑顿新能源向公司支付建设费本金及利息合计7,489.13万元,分9期进行偿还。报告期末,桑顿新能源未能按照协议中约定的付款计划支付对应款项,公司按照坏账单项认定的方式,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3,186.54万元。
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往来进行了解,评估并测试相关业务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背景及后续进展等,评估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对关联方往来进行函证,核实公司往来的真实性;
4.检查已签订的还款协议、收集期后收款明细并检查银行回单,核实公司的期后收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其中,公司因向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办公楼、宿舍楼形成的应收账款已作为非经营资金占用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除审计报告披露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