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虚假记载等事项处罚尘埃落定 启迪环境收罚单

http://ddx.gubit.cn  2023-09-23 11:27  启迪环境(000826)公司分析

本报记者 桂小笋

9月22日晚间,启迪环境发布公告称,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等问题,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处罚。

“在已有的公开案例中,通过伪造合同来虚增利润是非常典型的财报虚假记载手法,启迪环境即是如此。公司长期利用虚假合同等方式‘人为’调节财务数据,这种行为对投资者的伤害很大,也容易引发后续投资者的维权诉讼。”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法院此前已对投资者诉讼做出了判决,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启迪环境且截至2019年4月26日持股的投资者,可以要求启迪环境赔偿部分损失。

公告显示,启迪环境在2017年至2018年间,通过伪造虚假分包合同及节点结算单确认成本,虚构了相关PPP项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确认或虚假确认总包合同收入,导致启迪环境2017年、2018年年报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项目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虚假列报主要存在于启迪环境对宜昌、荆州、吉首、南宁四个项目的会计处理中。经汇总,启迪环境在宜昌、吉首、荆州、南宁四个总包项目的核算中,虚报分包及总包工程量,造成2017年和2018年的年报虚增营业收入、虚增业务成本、虚增利润。此外,公司在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也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公司的上述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及,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文一波、张仲华、王志伟、万峰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于处罚,有责任人听证中进行了申辩,不过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8月10日,启迪环境还发布公告称,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启迪环境只是表示,公司将继续加强运营及应收回款、改善公司总体流动性,并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执行案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相关投资者比较担忧。“该案诉讼时效已届满,如果投资者未在2022年7月21日之前起诉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中断时效,即便符合条件也已丧失了胜诉权。”王智斌表示,“此外,目前让投资者比较顾虑的一点是,启迪环境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不能同时起诉其他被告、仅起诉启迪环境,可能会面临拿不到实际赔偿的风险。”

查阅公开信息可知,除了此次处罚之外,启迪环境此前还有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的处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启迪环境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相关时点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日均值浓度数据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共处罚金891.30万元。

(编辑 汪世军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