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向财信置业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未按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财信发展及时任董事长等收监管函
深交所4月1日公告,对财信发展、时任董事长鲜先念、时任总裁王福顺、时任财务总监闫大光发监管函。
公司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9月9日向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前述财务资助于2021年7月28日转至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