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诉原高管被驳回 还要承担58万诉讼费 董事长沈志军委屈吗?
运营商财经网 易鑫/文
近期,承德露露发布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据公告表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承德露露起诉原董事长王宝林、原总经理王秋敏与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二审出具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此事引发关注。
事实上,此次案件还是和之前与汕头露露的商标争夺案有关。据公告显示,当时公司原董事长王宝林和原总经理王秋敏在任职期间,私下与关联企业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汕头露露及香 港飞达企业公司签订了《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认为,上述合同的签订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程序,其内容具有不正当竞争性质的市场区域划分的涉嫌违法行为又有垄断经营项目的涉嫌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此,承德露露于2020年4月1日向承德中院对王宝林和王秋敏提起诉讼,但在2022年11月11日承德中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河北高院提起上诉,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
今年4月19日,河北高院就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近日,公司收到该案的二审判决。
法院认为,在此前生效判决已作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认定的情形下,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主张王秋敏、王宝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法院驳回公司上诉,并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外,二审案件受理费约为58万,都需由承德露露承担。不知公司现任董事长沈志军对此感到“委屈”吗?
据公司三季度财报显示,承德露露实现营业收入20.35亿元,同比增长3.25%;实现归母净利润4.43亿元,同比增长5.43%,营收和净利都实现微增,情形较好。
有关承德露露后续的发展动态,运营商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