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分行彭露露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铜金监复〔2024〕18号
邮储银行贵州省分行:
你行报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彭露露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黔邮银请〔2024〕1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彭露露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彭露露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