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被立案,首航高科被拟处罚ST智知、高德信已被处罚都可索赔

查股网  2025-02-20 07:33  海印股份(000861)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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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中,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投资者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然而,近期证券市场上多起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案件,打破了市场的平静,引起了投资者和监管层的高度关注。

2月19日,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最近有海印股份、首航高科、ST智知、高德信的索赔,目前正处线索征集当中,相应受损股民可予以关注。这些上市企业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市场的公平与公正,也让众多投资者遭受损失。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受损股民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海印股份被立案,受损股民可关注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明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4031 号、0062024032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邵建明立案。

此次立案调查,无疑给海印股份的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进而遭受经济损失。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2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首航高科拟被处罚,股民可咨询索赔事宜

投资快报记者关注到,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202 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首航高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导致的关联交易。证监会拟决定对首航高科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黄文佳、黄卿义、黄卿乐等人同样给予警告并罚款80万元到900万元不等的金额。另外,证监会拟决定对黄文佳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黄卿义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该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规则,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控股股东的不当行为,以及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失职,使得投资者难以准确了解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增加了投资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智知被处罚,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 号)。

公告显示,经查明,新智认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9 年至 2021 年,新智认知旗下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等 7 家子公司与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19 家公司开展系统集成、产品销售业务时,在部分项目合同未实际执行,产品未真实流转交付的情况下确认收入,相关销售业务回款不真实。上述行为造成新智认知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数据虚假记载。

对于受损股民来说,面对公司的处罚结果,可以积极采取行动,了解索赔的相关流程和要求,争取通过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损失。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高德信被处罚,股民索赔通道开启

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高德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高德信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高德信通过虚构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等服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二)高德信通过伪造用户数据等虚增营业收入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高德信 2018 年至 2021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6,007.36 万元、12,386.59万元、13,766.04 万元、12,950.5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1%、59.77%、75.26%、63.27%。高德信披露的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高德信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高德信的处罚事件,再次提醒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要保持警惕,增强风险意识。对于受损股民而言,要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1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