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涉案金额3540万元
安凯客车4月25日公告,公司收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23)皖0111民初6121号。原告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二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分别签订《客车车身上装买卖合同》和《客车底盘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被告二向公司购买客车车身和客车底盘共400辆,合同总金额12620万元,合同签订后,公司已按照约定向被告二交付了全部车辆,被告二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及时支付货款,截止目前,尚欠货款3540万元。被告一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系被告二江苏建康汽车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总公司,被告一和被告二应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354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和违约金。上述案件已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