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程科技股价连涨 此前涉信披违规股民仍可索赔 宜通世纪、力源科技、华联股份索赔进行中

http://ddx.gubit.cn  2023-02-20 23:56  华联股份(000882)公司分析

最近,惠程科技受游戏板块活跃影响,股价连连上涨,2月16日公司表布公告称:“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1,388万元至-7,592万元。”不过,《投资快报》记者关注到,该公司正因为信披违规遭立案调查中,根据相关规定,广大受损股民可提起诉讼索赔。此外,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还有宜通世纪力源科技华联股份的索赔线索也正在征集当中,受损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

惠程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受损股民请关注索赔

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68)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业绩预告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592万元–11,3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8,642万元–11,500万元。

2022年11月26日,惠程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2022年11月26日前买入惠程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2年11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主张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宜通世纪被证监会立案 受损股民请积极维权

近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10)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0万元-2300万元,同比下降57.26%-66.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00万元-1500万元。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纪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33号),因公司2017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本案初步判断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力源科技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挽回损失事不宜迟

近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565)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2022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将亏损3000万元至3600万元,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为盈利1724.56万元。公司表示,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多点多地散发影响,公司产品的交付及验收周期有所延长,导致收入有所下降。此外,公司开拓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因此招募研发人员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有所上升。

2023年1月4日,力源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3000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买入,并在2022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华联股份信披违规被行政处罚 股票索赔征集中

近日,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000882)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称,业绩预告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6,000万元–19,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0,000万元–13,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585元/股–0.0694元/股。

2022年11月18日,华联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经查,2021年10月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告知经报请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局将无偿收回面积343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22年3月8日,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未充分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2021年业绩的影响,导致2022年4月19日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由原预计盈利1600万元-2400万元修正为亏损1.5亿元-1.95亿元,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18日期间买入华联股份股,并且在2022年4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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