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5月9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明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包括:湖北能源宜城东湾100MW光伏发电项目、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100MW光储渔业一体化电站项目、湖北能源集团襄州黄集一期100MW风力发电项目、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天门天盛风电场二期项目、冼马综电浠水县洗马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以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公司承诺: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直接、间接或变相用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以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