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24-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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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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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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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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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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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主要特点
1.经营形势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呈现水火互济、风光互补、齐头并进的良好势头。水电方面,公司充分利用年初起调水位较高和上半年来水整体偏丰的有利时机,积极优化调度,实现水电发电量69.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18%;火电方面,2024年上半年火电发电量为11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0%,公司通过强化煤炭内部集采机制,合理把控采购节奏和长协兑现比例,降低燃料采购单价,不断提高火电盈利能力;新能源方面,公司科学制定市场交易策略,努力开拓绿证交易,实现发电量2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90%。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6亿元,同比增长58.14%。
2.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火电板块,宜城电厂铁路专用线投入运行,实现常态化运煤;江陵电厂主体工程正式开工;新能源板块,陕西榆林大基地一期光伏项目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8万千瓦;抽蓄板块,罗田平坦原项目主厂房第三层完成开挖,长阳清江项目通风兼安全洞全线贯通,南漳张家坪项目通风兼安全洞基本完成开挖。
3.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公司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层层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防汛检查,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各生产单位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提前做好准备措施,妥善应对入梅以来的连续强降雨。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一般及以上设备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双零”目标。
(二)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可控发电装机65.55万千瓦,均为新能源装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为1,632.73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465.73万千瓦,火电装机663万千瓦,风电装机121.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82.50万千瓦。公司在湖北省内可控发电装机容量1,450.90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9,425.08万千瓦(不含三峡电站2,240万千瓦)的15.39%。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天然气业务已在湖北省内建成37座场站,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675公里(含东湖燃机管道),城市燃气中压管线278.10公里,覆盖湖北全省13个省辖市、州中的12个;煤炭业务方面,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上半年完成煤炭中转量396万吨,同比减少44.43%。
(三)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4年上半年,湖北省发电量1,228.23亿千瓦时(不含三峡电站发电量),同比增长7.33%。其中,水电263.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52%;火电739.0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10%;风电75.4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97%;太阳能150.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77%。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209.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01%,其中湖北省内发电量183.26亿千瓦时,占湖北省发电量(不含三峡电站发电量)的14.92%。报告期内,公司水电发电量为69.30亿千瓦时(含查格亚电站),同比增长67.19%;火电发电量为112.43亿千瓦时(含新疆楚星电站),同比增长15.80%;风电发电量9.6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67%;光伏发电量18.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43%。报告期内,天然气输销气量为10.92亿标方;煤炭经销量1,826.89万吨。
2024年上半年,公司售电量20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57%;平均售电价格为0.48元/千瓦时(含税),较上年同期下降0.01元/千瓦时;公司发电厂平均用电率为3.82%,平均利用小时数约为1,357.55小时,同比增加77.82小时。上半年,公司所属境内电站市场化交易结算总电量104.8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17.61亿千瓦时,占公司所属境内电站上网电量的55.87%。
(四)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21亿元,同比增加7.32亿元,增幅8.05%。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起调水位较高,且本期水电来水好于上期,水电发电量增加,致水电收入同比增加10.03亿元;二是因火电装机容量增加,发电量增加,致火电业务收入同比增加6.77亿元;三是因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发电量增加,致新能源业务收入同比增加0.95亿元。报告期内,为防控风险,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发挥内部采购平台作用,收缩外部煤炭采购业务,煤炭采购聚焦内部集采业务,致煤炭贸易收入同比减少10.41亿。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6亿元,同比增加5.24亿元,增幅58.14%。归母净利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水电年初起调水位较高,且本期来水好于上期,水电发电量增加,水电业务净利润增加4.96亿元;另一方面,火电装机容量增加致发电量增加,且煤价呈下降趋势,火电业务净利润同比增加3.33亿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业务因湖北省开展第二轮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电力现货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电价下降,新能源业务净利润同比减少1.2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项目合计可控发电装机容量504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2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90%,实现净利润2.4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24-05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7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何红心董事、涂山峰董事、潘承亮董事、杨汉明董事、陈海嵩董事现场参加会议,韩勇董事、龚平董事、罗仁彩董事、于良民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红心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何红心先生、涂山峰先生、韩勇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罗仁彩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何红心、涂山峰、韩勇、罗仁彩四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编〈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议案》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会议同意对公司“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予以修编。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24-05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7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37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李春华监事、张志猛监事现场参加会议,于滨监事、魏玲监事、李辉华监事通过视频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滨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报告的内容能真实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