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召开《集体合同“1+4”》平等协商会议
1月13日,湖北能源召开《集体合同“1+4”》平等协商会议,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涂山峰和工会主席李春华分别作为公司方和职工方首席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王军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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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集体合同“1+4”》(草案)修编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参会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围绕集体合同核心条款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章节进行了讨论协商,在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制度的重要意义,通过沟通协调,推动企业效益与职工合理诉求达成统一,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要严格规范执行集体合同,认真落实相关条例,加强工会监督,保障职工群众充分了解集体合同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双方依法履行集体合同意识。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企意识,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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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湖北能源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