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0证券简称:现代投资公告编号:2024-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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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说明:
1.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6,756.66万元,降幅16.69%,主要原因是贸易子公司大宗商品贸易收入同比减少、潭耒高速公路衡耒段收费权于3月19日到期移交导致通行费收入同比减少。
2.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4,018.77万元,增幅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2,339.87万元,降幅8.33%,主要原因为2024年5月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增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4,185.03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影响,本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935.35万元,同比增长6.57%;每股收益0.1641元,同比增长12.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8%,同比增加0.17个百分点。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3,064.54万元,增幅216.2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大有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保证金净流入同比增加82,928.26万元,该变动为期货经纪业务的正常波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影响较小;子公司岳阳巴陵农商行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增加26,364.50万元,该变动为岳阳巴陵农商行资金业务的正常波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影响较小;其他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771.78万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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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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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证券代码:000900公告编号:2024-036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9月19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9月19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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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现代投资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吕鑫刘慧
联系电话:0731-88749889
传真:0731-88749811
邮编:410004
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900”,投票简称为“现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公司)对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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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年月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证券代码:000900公告编号:2024-032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罗卫华先生、董事孟杰先生、董事易斌斌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唐前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人(税前)。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此项议案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李华强先生、段琳女士、许青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卫华先生、唐前松先生、曹翔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注册的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批文到期,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资金需求及提高资金使用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择机采取一期或分期分批形式发行。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品种、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票面利率、发行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证券代码:000900公告编号:2024-033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监事唐波先生、刘立勇先生、潘烨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雷楷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公司在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唐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证券代码:000900公告编号:2024-037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暂行规定》《17号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等规定,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报废等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存货准则”)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等规定,对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进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等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17号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证券代码:000900公告编号:2024-035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资金需求及提高资金使用灵活性,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注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发行方式:根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债券市场情况确定,可采取一期或分期分批形式发行。
3.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4.发行利率:遵循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定价。
5.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债券等有息债务或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用途。
6.决议有效期: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超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项下发行的最后一期债券到期前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更好的把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注册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品种、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票面利率、发行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等,根据需要确定担保方(如有),签署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注册发行材料、反馈意见、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聘请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绿色债券评估机构(如有)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其它与本批次债券申报、发行和存续期等相关的一切事项。
三、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