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证明有实现“实物星葬”的能力,北京星愿航天科技被罚
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因在宣传“实物星葬”业务时,未与任何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有可以实现“实物星葬”的服务能力。北京星愿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文号为京市监处罚〔2023〕54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星愿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于2023年4月5日在其实际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星葬”中一篇标题为“就在今晚19点,2023年星愿航天发布会邀你一起共赏宇宙新生态”的文章中有如下内容:“2022年3月,公司成功发射两颗卫星(一土号星愿卫星、暄铭星愿卫星)”。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与当事人合作方证实,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为其中一颗卫星冠名“一土号星愿卫星”,并非拥有所有权,另一颗暄铭星愿卫星为搭载的遥感卫星,归属权的最终用户为当事人。
2023年4月5日当事人召开网络直播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星葬—中国太空葬”业务,对“实物星葬”部分有如下宣传:“1号星盒直径10mm高10mm最大装载重量10g售价5万元”“2号星盒直径15mm高15mm最大装载重量30g售价12万元”“3号星盒直径20mm高20mm最大装载重量80g售价30万元”。
此外,当事人在有赞商城开设的名称为“星愿宇宙旗舰店”的店铺中有关“星葬”的介绍中有如下内容:“星葬,中国太空葬,让去世的人成为天上的星星,卫星发骨灰”“星盒1号(50000元)将逝者10g骨灰装入卫星送往太空”“星盒2号(120000元)将逝者30g骨灰装入卫星送往太空”“星盒3号(300000元)将逝者80g骨灰装入卫星送往太空”。当事人在宣传此项业务时,未与任何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有可以实现“实物星葬”的服务能力。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200000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星愿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检测;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策划;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创作;翻译服务;版权贸易;基础软件服务;教育咨询,其法定代表人为王昊。
中新经纬搜索微信公众号“星葬”显示,其认证主体为北京全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星愿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家公司的股东。
该公众号简介称,“星葬”计划,亦名“太空葬”“太空葬礼”,让逝者成为天上的星星。“太空葬”实现了“去世后希望成为宇宙中的星辰”的梦想。该公众号发布有“星葬、太空葬:用科技守护记忆,让逝者永不被遗忘”等标题的推文。
(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