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经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1,809,5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2年,全球经济复苏步履维艰,地缘政治风险陡然增多,全球经济通胀高企,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复杂多变。由于俄乌政治冲突、美联储加息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冲击。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环境,中国政府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经济展现坚强韧性。2022年,中国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1.02万亿元,同比增长3.0%;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2.07万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出口23.97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10.5%;进口18.10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4.3%;全年贸易顺差高达5.86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34.2%。
2022年福建省及厦门市的区域经济增长状况相对良好,经济增速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福建省实现生产总值5.3万亿元,同比增长4.7%,增速并列全国第一;厦门市实现生产总值7802.7亿元,同比增长4.4%,增速排名全国15个同类城市首位。进出口方面,2022年福建省外贸进出口额1.98万亿元,同比增长7.6%,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厦门市外贸进出口额9225.6亿元,同比增长4.0%,再创历史新高,约占福建省外贸进出口总量的半壁江山。
港口物流业是世界经济的重要晴雨表,是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保障基石,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支撑保障和先行作用。“十四五”期间,是中国从“港口大国”迈向“港口强国”的关键时期。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贸易强国”、“交通强国”等战略的持续推进,国家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步伐不断加快,海港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提升,港口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不断增强。2022年,随着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物流保通保畅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港口物流业主要指标在经历短暂波动后逐步恢复企稳。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计,2022年度全国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56.8亿吨,同比增长0.9%,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46.07亿吨,同比下降1.9%;福建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7.14亿吨,同比增长3.2%,较全国沿海港口平均增速高约2个百分点;厦门港货物吞吐量2.19亿吨,同比下降3.6%,其中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243.47万标箱,同比增长3.22%,持续领跑东南沿海港口群。
国家、省市各个层面高度重视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20-2035年)》、《福建省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做大做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工作方案(2021-2023年)》、《厦门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工作方案》等多项重要规划与政策明确加强厦门国际枢纽港建设,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群,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2022年3月11日,厦门港口高质量发展指挥部挂牌成立,厦门市将充分发挥港口底层资源优势、比较优势,推动“以港立市”、“以港兴市”、“港产城融合”战略,举全市之力加快将厦门港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港口。
2.2、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散杂货码头、临港综合物流服务和港口贸易三大业务板块。其中,散杂货码头、临港综合物流统称港口物流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集中在厦门港,同时辐射多个内陆网点以及其他港口。
①散杂货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包括位于厦门港东渡港区的东渡18-19#泊位、位于海沧港区的海沧7#泊位、海沧9#泊位、海沧20-21#泊位以及位于泉州港锦尚作业区的华锦码头1-4#泊位、广东省潮州市三百门新港区的潮州小红山码头1-2#泊位,同时公司租赁经营厦门港东渡港区的东渡20-21#泊位、海沧港区的海沧8#泊位,受托管理厦门港翔安港区的刘五店码头6-8#泊位。除上述已投入运营的货运泊位外,公司目前还有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北1-2#泊位及1#-1多用途泊位处于建设中。公司主要作业货种包括煤炭、矿石、荒料石、粮食、钢材、砂石、水泥等散件杂货。
②临港综合物流服务,涵盖船舶、货物进出港所涉及的拖轮助离泊、船舶代理、理货检疫、报关空运、拖车运输、集拼分拨、仓储配送、集装箱堆存、多式联运、海运快运、跨境电商物流等临港增值服务与特色业务单元,主要经营单位包括本公司成员企业港务船务、厦门外代、外轮理货、港务物流、港务运输及其子公司。
③港口贸易业务,公司按照“港贸结合、以港促贸、以贸促港”原则,立足港口平台优势发展港口贸易,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贸易供应链业务,主要由本公司成员企业港务贸易及其子公司专业化经营。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紧紧围绕“强化党建引领、深化资源整合、开拓市场业务、加强精细管理、筑牢安全防线”等工作重点,聚焦主业加强创新协同,深化改革激发动力潜力,顺利完成了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生产经营稳中向好,效益质量稳步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
①散杂货码头装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货物吞吐量4445.65万吨,同比去年增长5.4%,其中散杂货吞吐量合计3661.50万吨,同比增长5.75%。增长主要来源于新增客户、新拓货种、内贸砂石需求增加及公司旗下码头自身周转效率的提升。
②临港综合物流服务
临港综合物流服务与港口吞吐量的增长情况紧密相关。市场需求萎缩、航运业转向等因素对公司临港综合物流业务带来一定的冲击,但通过加大业务拓展、创新业务模式、加快厦门港外业务网点布设等举措,公司继续保持拖轮业务、船舶代理、理货检疫、平面运输、进出口拼箱等临港物流业务在厦门港的业务体量与市场主导地位。
③港口贸易
主要选择与港口物流供应链关联度较高的大宗商品业务品种,主要包括煤炭、钢材、农产品、纸浆、化工产品等货种,为客户提供贯穿港口贸易、码头、仓储、代理、运输、配送等环节的供应链集成服务。2022年,公司港口贸易稳健经营,营业收入接近200亿元,毛利率进一步提高。
2.3、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家5A级物流企业、东南沿海大型的港口物流综合服务商,拥有稀缺的散杂货码头及后方堆场、完善的港口配套与增值服务、齐全的物流供应链业务链条,形成了以港口为特色的全程物流服务体系、以港贸结合为特色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体系。
公司港口物流相关业务板块的规模体量、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厦门港乃至东南沿海地区处于主导或领先地位。其中:散杂货码头方面,公司散杂货吞吐量居厦门港首位;临港物流服务方面,公司拖轮业务在厦门湾的市场占有率超过90%,船边理货在厦门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0%,船舶代理在厦门公共船代的市场占有率接近50%;港口贸易方面,港贸结合特色显著,业务涵盖福建省内主要港口以及上海、广东、广西、浙江、山东、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区。
2.4、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一主三驱、融合转型”的经营模式。公司以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主业,依托“散杂货码头运营、临港服务与物流、贸易供应链”三大业务驱动,大力实施“港口物流一体化”、“贸易物流一体化”及“港贸结合一体化”融合发展,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高质量、低成本、可订制的全程物流服务和融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于一体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努力打造集“领先的散杂货码头投资与运营商、卓越的临港服务提供商、一流的全程集成供应链服务商、先进的新型物流服务商”于一体的、居东南沿海一流水平的港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实现公司从传统港口物流企业向现代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的转型升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8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20,411,887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6,618,0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4.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715,877.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284,116.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2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第361Z0057号”《验资报告》。上述增发股份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与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并方”、“厦门港务投资”)订立吸收合并协议,据此,国际港务与合并方将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包括前提条件、生效条件及实施条件)实施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合并方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承继和承接国际港务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与义务,国际港务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予以注销。国际港务、厦门港务投资的控股股东均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均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的吸收合并事项已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并经国际港务股东大会及国际港务独立H股股东参加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9月26日下午,国际港务撤回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际港务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国际港务的直接控股股东由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港务投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尚未完成。
3、关于增资石湖山码头进展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石湖山码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码头”)100%股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控股”)以所持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鸿码头”)100%股权共同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湖山码头”)的方式,进行散杂货码头股权层面的整合。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将所持海隆码头100%股权、港务控股已将所持海鸿码头100%股权以股权评估作价出资方式完成了对石湖山码头的增资,海隆码头、海鸿码头、石湖山码头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石湖山码头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变更为95,000万元,公司、港务控股持有石湖山码头的股比调整为65.08%:34.92%,海隆码头和海鸿码头成为石湖山码头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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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1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朝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听取《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22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6,081,670.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608,167.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2,171,143,233.95元,扣除分配的2021年股利34,385,523.9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7,231,213.23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44,508,575.82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2022年年薪核定结果》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全面的考核,确定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2年年薪核定结果》。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仍按照2022年的核定标准,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项议案,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无异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香港海衡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香港海衡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津贴)管理,促进本公司董事、监事忠实、诚信与勤勉履职,保障本公司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津贴)方案。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津贴),由之前的7.2万元/年/人调整至12万元/年/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报酬(津贴),12万元/年/人;公司监事的报酬(津贴),10万元/年/人。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1、3、6、9、10、14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1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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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5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话:0592-5826220
传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国省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本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没有发生因内幕信息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7)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公司的公告信息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有效地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未发生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和偏差,没有发生因信息披露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22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6,081,670.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608,167.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2,171,143,233.95元,扣除分配的2021年股利34,385,523.9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7,231,213.23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44,508,575.82元,分配预案实施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本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董事、监事报酬(津贴)方案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本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津贴)管理,促进本公司董事、监事忠实、诚信与勤勉履职,保障本公司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方案制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监事会对上述董事、监事报酬(津贴)方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1、2、3、5项议案还应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1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992.8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2年度计提各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30.33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48万元。
(2)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20.72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992.86万元,计入2022年度财务报告。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本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992.86万元,并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以《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本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1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企业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企业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香港海衡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记账本位币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香港海衡成立于2017年5月25日,注册地点香港,注册资本300万港币,主要从事化工塑料、纸浆、酒品等贸易业务。根据香港海衡的发展规划,2023年起预计会增加煤炭、玉米、原油等品种。采购端和销售端通常以“美元”进行商品的计价和结算,与存货相关费用的计价,如运费、仓储费、保险费等也采用“美元”计价并结算。为匹配其业务的发展规模及适用业务结算特性,减少币种转换对报表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审慎考虑,本公司认为香港海衡从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变更为使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香港海衡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变更后: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变更日期
2023年1月1日起适用,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相关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将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该项变更不会对本公司2022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结合香港海衡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将香港海衡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其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企业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香港海衡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有利于其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其经营成果和真实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控股企业香港海衡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1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2022年9月2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谢培仁,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拟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裴素平,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刘小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张果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0万元人民币,与上一年度持平;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与上一年度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并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容诚事务所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2023年3月2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适应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同意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1)容诚事务所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本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3)为保持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