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查股网  2023-12-23 00:00  厦门港务(000905)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5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2.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12月2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12月2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12月2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原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上述3项议案的内容已发生变更,故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3项相应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05证券简称:厦门港务公告编号:2023-5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以下统称新议案),同意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以下统称原议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同时,鉴于原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原议案内容已发生变更,为避免歧义或导致股东误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原议案。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8日公告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公司52.16%股份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于2023年12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依据《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临时提案内容进行公告。鉴于原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原议案内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的新议案所代替,且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并同意取消原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国际港务提议将新议案增加至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编号保持不变。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取消议案和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国际港务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一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话:0592-5826220

  传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