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被查出虚增利润被责令改正 董事长叶湘武收警示函
运营商财经网 朱欣雨/文
虚增资产、利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未有效追讨补偿款,景峰医药及董事长叶湘武等被湖南证监局实施行政监管措施。这具体是什么原因呢?
9月13日,景峰医药发布一则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显示,景峰医药通过下属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等多个子公司签订虚假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等合同,套用公司资金,在工资薪酬之外,向公司有关人员额外发放团建费、业务维护费等,将部分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造成虚增资产、利润。
2017至2019年,景峰医药虚增资产、利润分别达490.34万元、1751.62万元、758.68万元。上述支出中,有1376.76万元来源于公司募投资金,列支在募投项目中,此行为构成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叶湘武、副总裁毕元、总工程师马贤鹏、从树芬、欧阳艳丽、张军国、刘莉敏负有主要责任,因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景峰医药曾在2017年投资云南联顿时的《增资协议》显示,云南联顿原股东对其业绩作出承诺,2018至2020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380万元。但云南联顿的业绩未能达标,原股东至今未向景峰医药支付业绩补偿款,而景峰医药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追讨该补偿款。
景峰医药存在虚增资产、利润,未能有效追讨补偿款等违规行为,因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景峰医药成立于1998年,后于2014年12月在深交所成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涵盖心脑血管、骨科、儿科等重大疾病领域,拥有“佰塞通参芎葡萄糖注射液”等核心大品种及“乐脉丸”“通迪胶囊”等特殊中药产品。
对于此次的违规行为,景峰医药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称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未来,景峰医药会如何发展?运营商财经网将进行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