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景峰收函,持续经营能力被质疑
中新经纬5月15日电 深交所15日向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景峰)下发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等。
问询函显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涉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太湖之星”房产项目账面原值的准确性,亦无法判断折旧计提与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16景峰01”债券已多次展期。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
深交所要求说明“太湖之星”房产项目的具体情况,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后续支出充分证据的原因、金额,项目完工一直未进行竣工决算或结算的原因;债券历次展期的具体情况,债券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债券持有人是否已提起诉讼,公司是否将面临诉讼风险;公司计提预计负债2305万元的具体计算过程、确认依据及合理性,相较于2022年末预计负债未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资产变现能力、融资能力和计划、预重整进程、近五年净利润持续为负、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负等,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判断依据等。
问询函提到,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认为公司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未能获取全面客观的信息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未能对债务违约预计负债进行合理、准确的估计。公司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景峰”)因未决诉讼等原因导致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借用其他公司账户进行资金归集暂存。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云南联顿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联顿”)的经营情况未实施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承诺;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管和管理,导致公司缺少“太湖之星”房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详细资料,并且项目完工一直未进行竣工决算或结算,与之相关内部控制失效。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贵州景峰账户冻结的具体情况,详细说明诉讼、资金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借用其他公司账户进行资金归集暂存的原因,内部审议程序,上述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公司拟采取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报备资金流水;全面核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形成过程是否存在缺少必要的资料,导致账面价值无法确定的情形;说明内控存在的重大缺陷、整改措施及内部追责情况。
问询函提到,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92.40%。
深交所要求列表说明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以及质押明细;除质押股份外,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说明其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因偿还债务、质押平仓、司法拍卖等原因主动或被动卖出的风险,是否可能对公司控制权归属造成影响。
问询函还提到,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689.38万元,同比下降21.86%,注射剂、固定制剂、其他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664.97 万元、18460.42万元、9563.99万元,分别同比变动-7.07%、17.43%、3.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1514.41万元,同比下降75.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25797.58万元,同比下降79.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06.39万元,同比下降71.55%。
深交所要求说明注射剂、固定制剂、其他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2023年主要客户较2022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主要经销商较2022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对于营业成本及毛利率,问询函要求说明制药业务直接材料成本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制药业务直接人工成本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注射剂、固定制剂、其他产品的成本构成、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及合理性;量化说明注射剂、固定制剂、其他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注射剂、固定制剂在直销、经销模式的毛利率及对比情况,说明变动原因、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等。
问询函还要求说明境外资金规模及境外业务的匹配性;应收账款账龄较长、长期挂账未能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股权收购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是否涉及诉讼;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在产品中是否存在停滞项目的产品;各类别存货的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情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存货到期销毁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问询函提到,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1819.22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002.00万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1002.00万元,系因银行票据交银行,银行丢失未处理所致;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金额为1643.32万元。
深交所要求说明上述丢失票据的交易背景、承兑人情况、丢失的具体时间、目前银行处理进展等,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承兑票据的措施及进展情况;是否附有追索权,是否终止确认;对附有追索权的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说明承兑人和具体金额,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应收票据贴现对现金流的影响。
对于固定资产及减值准备,问询函要求说明以其他方式新增固定资产的背景、原因及具体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022年末,在建工程中国际化小容量配套工程项目、国际化冻干及配套工程项目工程进度已达100%,2023年无新增投入,2023年公司才将上述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说明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具体过程,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
对于其他非流动资产,问询函要求列示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购建长期资产的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支付时间,采购内容,金额,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投资风险。
问询函还要求公司说明股权回购款形成的具体内容及原因;说明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确认依据、计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新增押金、质保金、代收代付款的背景及原因;研发投入资本化会计处理是否《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材料费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营业外支出中诉讼及罚没类支出、其他的具体内容及对应金额,是否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的违约或纠纷事项,你公司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方面,问询函要求说明业务宣传费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进行市场推广、业务宣传等活动相关费用支出申请、审批流程及负责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确保大额销售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的措施,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费用支出违规的风险;说明报告期内新增检测费的原因,主要服务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名称,检测内容,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当前所涉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判决结果、执行情况、当前进展以及相应会计处理、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并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列示2024年3月末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支付时间,采购内容,金额,结算条款,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资料显示,*ST景峰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注射剂、固体制剂、原料药。公司成立于1998年,于1999年在深交所上市。
二级市场上,*ST景峰15日早盘多次触及涨停,截至发稿时仍未打开涨停板报1.72元,涨幅4.88%。(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