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3-31 05:45  泸天化(000912)公司分析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合成氨、尿素、复合肥、甲醇、硝酸、液体硝铵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和销售。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合成氨:合成氨指由氮和氢在高温高压和催化剂存在下直接合成的氨,主要初始原料可分为固体原料、液体原料和气体原料,如煤(或焦炭)、石脑油、重质油、天然气等。合成氨工业是基础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十分广泛的用途,在工业应用中,主要用于生产硝酸、尿素、己内酰胺以及其他化学制品,还可用作医药和农药的原料;在国防工业中,可用于制造火箭、导弹的推进剂;作为有机化工产品的氨化原料,还可用作冷冻剂。

尿素:农业用尿素是一种中性肥料,适用于各种土壤和植物。它易保存,使用方便,对土壤的破坏作用小,是使用量较大的一种化学氮肥,也是含氮量最高的氮肥,可达到促进作物增产的作用。工业用尿素主要用于高聚物合成材料,以及作为添加剂、软化剂用于药品和试剂的生产。

复合肥:指含有氮磷钾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营养元素的化肥。复合肥主要用途为农业直接使用,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状好等优点,对于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物的高产稳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甲醇:甲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应用广泛,可以用来生产烯烃、甲醛、二甲醚、醋酸、甲基叔丁基醚(MTBE)、二甲基甲酰胺(DMF)、甲胺、氯甲烷、对苯二甲酸二甲脂、甲基丙烯酸甲脂、合成橡胶等一系列有机化工产品。甲醇不但是重要的化工原料,而且是优良的能源和车用燃料,可以加入汽油掺烧或代替汽油作为动力燃料。近年来甲醇制烯烃技术快速发展,甲醇制烯烃也成为甲醇重要的新兴下游产品;甲醇也是生产敌百虫、甲基对硫磷、多菌灵等农药的原料;甲醇经生物发酵可生产甲醇蛋白,用作饲料添加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董事长:廖廷君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0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号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资产计价及减值准备提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642.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2022年度报告》第十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36,727.19万元,实际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8,966.6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022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同意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税后6万元,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权益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拟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拟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拟为孙公司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议案12、议案13、议案17外,其他议案均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1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议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0日15: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

(七)出席及列席人员:

1.截止2023年5月24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以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会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审议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29日 9:00-12:00,14:00-17:00。

1.登记地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李子林路38号

联 系 人: 滕敏桥 朱鸿雁

联系电话: 0830-4120687 0830-4122195

邮 编: 646300

(二)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委托日期:

本人(或公司)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0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1时在公司三号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36,727.19万元,实际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8,966.6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资产计价及减值准备提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642.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拟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拟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拟为孙公司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议案5外,其他议案均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0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资产计价及减值准备提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存货、往来账款及其他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642.6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计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等)计提坏账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2022年,公司分别计提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152.12万元、123.65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

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022年,公司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库存商品的产品成本低于市场价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8.96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期末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该类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60.08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鉴于被投资公司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亏损,公司认为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该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评估,经评估该股权的可收回金额为-314.97万元,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值。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147.86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结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642.67万元,减少2022年度净利润6,496.27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496.27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1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孙公司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孙公司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10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是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禾贸易”)为加大经营业务的发展,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融资方式不限于票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拟为上述10亿元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根据与金融机构的沟通情况予以确定,需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二)九禾贸易属于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外销售化肥及化工品等,生产经营正常,因此该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三)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拟为孙公司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规定,本次担保属于拟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因此,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3月4日

(三)注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码头14幢

(四)法定代表人:蒙杰

(五)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六)主营范围:销售化肥(除危化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饲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活动)

(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公司并表,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九禾贸易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2,553万元,负债总额60,353万元,资产负债率96.48%,净资产2,199万元、营业收入118,311万元、利润总额963万元、净利润846万元。

(九)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贷款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本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担保议案。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担保是为了推动该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对孙公司利润增长有促进作用,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3,52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667.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802.5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8%。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

六、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1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5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是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禾股份”)为拓展经营业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融资,融资方式不限于票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拟为上述5亿元融资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根据与金融机构的沟通情况予以确定。

(二)九禾股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外销售化肥及化工产品,生产经营正常,因此该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三)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规定,本次担保属于拟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因此,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九禾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6日

(三)注册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33号第5层

(四)法定代表人:田军

(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六)主营范围:销售(票据式经营)危险化学品:液氨、甲醇、二甲醚、硝酸、氨溶液(含氨>10%)、硫磺。生产复混肥料,销售化肥、农药、化工产品、饲料、农机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日用化学品、水果、矿产品,陆路货物运输代理,农业技术咨询,房屋租赁服务,企业管理顾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油菜籽的收购及销售,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存储),经营劳务外包业务等,经营劳务外包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九禾股份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九禾股份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53,150万元,负债总额192,245万元,资产负债率75.94%,净资产60,905万元,营业收入707,313万元,利润总额5,708万元,净利润4,761万元。

(九)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贷款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担保议案。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为了推动该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对子公司利润增长有促进作用,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3,52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667.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802.5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8%。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

六、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0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亿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是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进出口公司”)为拓展经营业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融资方式不限于票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贷款期限为1年,具体担保方式根据与金融机构的沟通情况予以确定,本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二)进出口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外贸易,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规模小,因此该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三)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0规定,本次担保属于拟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因此,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8月31日

(三)注册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云台路一段68号西南商贸城二期D区LM-586号

(四)法定代表人:罗兵

(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六)主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及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食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建材、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纺织品、纸张、包装材料、润滑油、塑料制品及原料、粮食、粉煤灰、机械设备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贸易代理服务;房屋租赁;批发兼零售:煤炭、酒、饮料及茶叶;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进出口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

(八)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07,414万元,负债总额194,418万元,资产负债率93.73%,净资产12,996万元、营业收入293,614万元、利润总额955万元、净利润258万元。

(九)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贷款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3月19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担保议案。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为了推动该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对子公司利润增长有促进作用,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3,52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667.1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6,802.5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08%。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

六、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0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9%,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任一时点上用于短期银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银行类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2。

(四)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六)实施方式:该投资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提出具体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公司履行审批程序说明

本项投资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提出具体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投资于短期银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确保股东收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该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短期银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可及时根据市场情况赎回。

2、公司严格按照制定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进行实施。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投资理财资金使用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6、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0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股东能够正确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截至2022年底,已为公司连续服务二十四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516.07万元)

2021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4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831.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寿福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2001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2019年开始为泸天化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通威股份泸州老窖银河磁体鸿利智汇、壹玖壹玖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凡波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0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21年起为泸天化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壹玖壹玖、巨星农牧、通威股份、泸州老窖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梅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22年起为泸天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审计项目包括:壹玖壹玖、泸天化股份、通威股份、鸿利智汇、泸州老窖等。

(4)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

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1999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2年起为泸天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川大智胜、蓝黛动力、宗申动力、华邦股份、莱美药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4万元,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当。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其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拟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华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认可公司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