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2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11136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医疗器械制造和医康养护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制造,指中成药、化学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指自产药品和代理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医康养护服务主要是指由宿迁医院、仪征医院、安庆医院提供的专业医疗服务,以及福利中心提供的康养护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有:脉络宁注射液/口服液(主要用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动脉硬化性闭塞症、脑血栓形成及后遗症、多发性大动脉炎、四肢急性动脉栓塞症、糖尿病坏疽、静脉血栓形成及血栓性静脉炎等的治疗);琥珀酸亚铁片(速力菲,主要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及治疗),速力菲获得2020年中国化学制药行业优秀产品品牌和江苏省医药行业优秀产品;香菇多糖注射液(主要用于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吸收性明胶海绵(对创面渗血有止血作用,用于创伤止血)等。
管理模式方面:公司总部为投资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制定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预算等,设立职能部门对经营单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资源协同;各经营单位是公司成本利润中心,直接面对市场竞争,通过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取得经济效益。
经营模式方面:公司所属生产型企业,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周转及实际生产情况组织生产,药品制造的原料来源主要通过自产和外购两种模式,其中:化学药原料主要通过自产;中药材原料主要通过外购,公司自建有3处共355亩中药材示范基地,分别地处云南普洱(300亩/石斛)、河南封丘(55亩/金银花),以促进中药材种植推广、中药材种植检测和质量标准制订与控制;包装材料主要通过外购。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并配合其向下一级配送商覆盖,配送商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配送与覆盖,以及开展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方面的进行研究与跟踪。公司所属医疗机构以病人和一定社会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引入优质诊疗体系及治疗手段,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并通过医疗资源、管理经验的积累,构建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医疗服务平台。公司的康养护服务以运营医养结合机构,为老人提供从医疗服务、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养老照护等一体化、系统化服务,同时结合养老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发展医康养护一体化服务平台。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与去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随着政府持续加大医疗投入,医保覆盖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以及人口基数大且老龄化加速、人民健康意识提升等因素促进了大健康行业的消费。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情况与行业发展特征相符,业绩主要驱动因素为:一是通过品牌优势和产品疗效,公司重点产品销售能力得到提升,琥珀酸亚铁片(速力菲)销售量持续稳步增长,脉络宁注射液销售量保持平稳,脉络宁口服液销售量持续增长;二是公司所属医疗机构的门急诊及住院病人数与去年相比正逐步恢复。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在医药制造方面,公司在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产品覆盖心脑血管、补铁剂、胃药、肿瘤辅助用药等治疗领域,在补铁剂的细分市场中,重点产品琥珀酸亚铁片(速力菲)竞争优势明显。医康养护服务方面,宿迁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仪征医院、安庆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福利中心为四星级养老机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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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受让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1-068、2022-008。
2、关于公司提起诉讼及进展情况、涉及诉讼的情况。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0- 001、2020-035、2020-044、2020-047、2021-025、2021-038、2021-039、2021-040、2021-042、2021- 047、2021-048、2021-053、2022-015、2022-038。。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13、2022-044。
4、公司琥珀酸亚铁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 2022-019。
5、公司 2022 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22 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24、2022-026。
6、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30。
7、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聘任公司总裁助理,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46。
8、2022年7月,公司收到湖州市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资金专户转付的拆迁补偿款2,281.50万元。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湖州市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资金专户转付的拆迁补偿款2,000万元。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47、2022-055。
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51。
10、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62。
11、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64。
1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2-067。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8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人。
(8)财务信息: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376.19万元。
(9)客户情况:2021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87家:主要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莉女士:199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9月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07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钰栋先生:2022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女士: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执业,201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莉、签字注册会计师魏钰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收费共计99万元(含税)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66万元(含税)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3万元(含税)人民币。
本期审计费用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规定。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规定①,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规定②、③。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2、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3、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4、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和2022年1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小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南京新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预计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4,00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48,000万元,销售商品36,000万元。
2、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3、2022年度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从2021年12月29日,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艾德凯腾为公司关联法人。在此之前,艾德凯腾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在此之后,公司与艾德凯腾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法人艾德凯腾系因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新增的关联法人。公司与艾德凯腾2022年度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外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前与艾德凯腾已签署技术开发与合作研发协议且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十条规定,公司免于履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按上述已签署的协议支付艾德凯腾技术开发与合作研发款项累计1,154万元属于关联交易,但该关联交易在2022年度无需进行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
②2022年9月19日,公司与艾德凯腾签署《技术合同书》,合同金额53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艾德凯腾26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2)2022年9月19日,公司与新工集团签署《合作研发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工集团已支付公司4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3)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宝庆珠宝有限公司和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需要时与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该类交易临时发生且金额较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交易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装卸搬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等。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50015862U,法定代表人:周建军,注册资本130,882.1012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主要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占44.13%。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4,512,319.51万元,净利润50,518.2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460,630.87万元,总资产2,588,571.24万元。该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43,617.04万元,净利润47,023.93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653,085.17万元,总资产3,111,444.64万元。(未经审计)
(2)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同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2MA1M9GUM20,法定代表人:潘峥,注册资本:100.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5号。主要股东:本公司占33.33%、陶月宝占33.33%、佟芳占33.33%。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29,927.65万元,净利润32.8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0.20万元,总资产5,667.63万元。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30,812.24万元,净利润32.4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8.62万元,总资产8,406.56万元(未经审计)。
(3)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梅山医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神经内科专业;内分泌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免疫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职业病科;尘肺专业;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专业;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健康管理;医疗咨询;医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N2QH269,法定代表人:李泉,注册资本:2857.1429万元,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主要股东: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65%,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占35%。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36,545.33万元,净利润2,130.4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72,099.02万元,总资产82,996.77万元。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39,234.69万元,净利润2,244.4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74,343.47万元,总资产86,239.62万元(未经审计)。
(4)江苏宝庆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珠宝”,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金制品、银制品、铂金制品、珠宝首饰、投资金、银条加工、销售,金属工艺品、摆件制造、销售,金、银、铜表面处理服务及相关产品的仓储服务,标牌、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百货销售,物业管理,贵金属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866926999,法定代表人:尹顺荣,注册资本:25275.5921万元,住所:南京市太平南路107号。主要股东:新工集团占51%,南京相思鸟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41%。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404,464.15万元,净利润4,488.1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51,762.94万元,总资产6,4802.20万元。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453,139.03 万元,净利润 5,367.79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56,052.85 万元,总资产62,855.94万元(未经审计)。
(5)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委托经营;企业咨询;项目开发;物业管理;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法定代表人:王雪根,注册资本:41735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主要股东: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90.79%。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5,493,548.57万元,净利润185,148.6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861,989.77万元,总资产8,560,316.00万元。该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30,389.83万元,净利润141,831.24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3,632,301.48万元,总资产8,561,213.89万元。(未经审计)
(6)南京艾德凯腾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艾德凯腾”,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中药、西药、生物医药、保健食品、生化试剂的技术研究、开发、转让、咨询;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79026927W ,法定代表人:何凌云,注册资本712.5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芝兰路18号。主要股东:南京德全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占60%,新工集团占40%。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1,869.08万元,净利润216.97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735.26万元,总资产1,339.55万元。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2,527.95万元,净利润558.48 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293.74万元,总资产1,750.04万元(未经审计)。
(7)江苏凯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基生物”,非失信被执行人)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工业酶制剂研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26059546Q,法定代表人:孙益军, 注册资本:5,997.9万(元)。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科学园芝兰路18号。主要股东:南京凯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22.45%,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8.42%。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10,038.91万元,净利润638.02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2,158.07万元,总资产15,295.05万元。该公司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872.91万元,净利润-525.72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11,632.35万元,总资产16,460.09万元。(未经审计)
(8)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217287984,法定代表人:邹克林,注册资本:109,802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80号,主要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00%。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4,614.60万元,净利润1,719.8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36,323.86万元,总资产 368,081.12万元。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5,614.26万元,净利润4,549.4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09,930.45万元,总资产328,013.59万元(未经审计)。
(9)南京迈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新实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销售;机械工程技术信息咨询及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2249700176A。法定代表人:胡有坤,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玄武区珠江路280号。主要股东: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占100%。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574.34万元,净利润3.0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368.27 万元,总资产1,445.76万元。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683.87万元,净利润3.5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372.16万元,总资产1,450.67万元(未经审计)。
(10)南京新工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淮硅巷”,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2662LB8G法定代表人:邹克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6号。主要股东: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占90%。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107.67万元,净利润25.4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3,025.44万元,总资产3,496.16万元。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1,533.57万元,净利润88.1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5,113.55万元,总资产6,444.87万元(未经审计)。
(11)南京人民印刷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印刷厂”,非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排版、制版、印刷、装订;仓储;自有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93369J,法定代表人:张明,注册资本:1737.85万元,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傅厚岗5号。主要股东: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占100%。
该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3,768.46万元,净利润19.5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715.62 万元,总资产9,219.18 万元。该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2,891.36万元,净利润24.7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2,730.37万元,总资产8,850.46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京医药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益同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梅山医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宝庆珠宝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新工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艾德凯腾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凯基生物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机电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迈新实业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秦淮硅巷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人民印刷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好,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同类药品、原辅包材等商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包材、药品、研发服务等,向关联方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这些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关联人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3、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公司日常经营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余额)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除经授权外,委托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
(四)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五)投资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
(六)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成立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理财资金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要指定专人核算每笔理财产品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加强理财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理财领导小组报告,理财到期后要及时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做好委托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理财工作在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具体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检查监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余额)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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