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02:36  华菱钢铁(000932)公司分析

  

  为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2022年4月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修改董事会表决机制和会议召开次数等规定,与现行规则保持一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9月经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以下简称“天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2022年的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同时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能够更好地协同整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均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37)》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反映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报告的结论客观、公正。

  《湖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进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担保行为。

  独立董事:赵俊武、肖海航、蒋艳辉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3-34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菱湘钢协议受让兰石重装6%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所持下属上市公司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6%的股份,兰石重装为国内能源装备行业的领军企业,近年来持续巩固传统能源装备研发制造优势,同时加快打造“核、氢、光、储”四位一体的新能源业务,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产业基础。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湘钢”)2011年起已与兰石重装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每年向其销售高端压力容器板。兰石重装压力容器类产品对于钢材要求较高,对于特钢的厚度、化学及力学性能稳定性、微量元素控制等方面控制严格。

  为加深双方在压力容器、新能源装备等领域所需高端材料的联合研发,实现强强联合,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将华菱湘钢的高端优质板材、兰石重装的先进设备运用到氢能、核能、储能等更广的场景,华菱湘钢拟协议受让兰石集团所持兰石重装6%的股份,通过资本纽带构建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未来双方将加快压力容器类产品特钢原材料的技术升级,加大重点项目核心装备攻关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国高端压力容器及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推动解决“卡脖子”技术,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本次受让股份数量为78,377,508股,股份转让价格6.76元/股、转让总价款529,831,954元。2023年8月22日,华菱湘钢已与兰石集团、兰石重装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

  (二)审议程序

  该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履行完成湖南省国资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交易尚待兰石集团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三)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结构

  兰石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标的企业兰石重装,系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兰石重装”,证券代码为SH603169。兰石重装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是兰州炼油化工设备厂(国家“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中国建厂时间早、规模大、实力强的压力容器装备制造商,先后自主研发制造出国内第一台热壁加氢反应器、四合一连续重整反应器、3万吨多缸薄板成型液压机等高端领先产品,填补了国内能源装备领域百余项技术和产品空白,创造了上百项“中国第一”和“中国之最”,被誉为“石化机械脊梁”、“装备中国功勋企业”,是能源装备行业的领军企业。现有员工4,000余人,拥有兰州、青岛、新疆、嘉峪关四个生产基地,9家子公司,业务涵盖传统能源化工装备(炼油化工、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新能源装备(核能、氢能、光伏光热、储能等领域)、工业智能装备(快速锻造液压机组、工业机器人等)以及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检测、检维修服务及工程总承包。

  (二)标的股份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兰石重装2014年在上交所上市,总股本1,306,291,798股。实际控制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控股股东兰石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兰石重装股份680,439,704股,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52.09%,其中兰石集团直接持有兰石重装股份616,431,406股,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47.19%;通过一致行动人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兰石重装股份64,008,298股,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4.90%。

  (三)标的股份财务状况

  随着能源与重型设备行业景气度修复及核电和氢能装备等领域业务增长,后续兰石重装将具备一定增长潜力。其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四)标的股份权利受限等特殊情况

  兰石集团不存在对本次转让股份有关的争议、索赔、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协议转让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的股份被冻结、查封的情形或者风险。同时,兰石集团对标的股份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查封、留置、请求、索赔、担保、在先权、承诺、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其他争议或其他妨碍、权利负担或类似的不利请求,亦不存在信托安排、对赌、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出于战略投资考虑,8月22日,华菱湘钢与兰石集团、兰石重装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拟购买的标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兰石集团所持兰石重装78,377,508股股份,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6.00%(均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交易定价依据及股份转让价款: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兰石重装提示性公告日(即2022年12月7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人民币6.76元/股)及兰石重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人民币2.40元)之中的较高者,即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6.76元/股。经公开征集,最终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76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529,831,954元。本次股份转让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

  3、交割后标的公司治理及运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兰石集团仍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华菱湘钢成为兰石重装战略投资者,有权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华菱湘钢提名的候选人经标的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董事。

  4、过渡期安排:过渡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之日止。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损益均由兰石集团享有或承担。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协议双方均已获得应取得的批准及授权;(2)兰石集团取得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复文件或类似文件;(3)华菱湘钢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本次股权投资的批复文件或类似文件。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产业合作。双方瞄准“十四五”期间国家新能源发展方向,共同开展新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及新兴材料研发,形成产业化替代进口产品,提高自主创新与配套能力。围绕兰石重装在“核、氢、光、储”新能源领域特殊材料需求和湘钢钢材研发生产能力,双方在氢能、核能、储能等领域联合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实现强强联合。同时,华菱湘钢与兰石重装约定将进一步提升华菱湘钢高端压力容器用板采购占比;双方采用联合投标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向客户推广使用双方产品,并联合成立项目组,协助华菱湘钢攻克重点项目短名单;并就新材料、新产品联合推广,建立联合销售模式、联合开发平台,实验室共建、品牌共建等达成合作。双方探索共同在兰州、青岛、新疆、佛山等地建立金属材料深加工与集散中心,在高端特材冶炼、钢材深加工、资源开发与加工、检修工程等领域深度合作,推动双方产品向下游延伸、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2)人才交流。建立人才和技术交流机制,以技术讲座、跟班学习、交流挂职等多种方式培养人才和技术交流。

  (3)品牌共建。以共同提升企业形象为己任,联合攻关重点领域项目,在各自所涉领域内,向重点关键客户群体、合作伙伴宣传推广双方产品及品牌,增强双方在彼此领域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共同打造跨省国有企业间合作典范,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扩大双方合作领域深度和广度。

  (4)信息化及智能制造合作。利用双方在工业互联网平台集成和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合作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在企业数字化转型、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进产品创新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运营智慧化、用户服务敏捷化。

  2、机制保障:双方将建立高层不定期会晤机制,成立专门联系小组,定期在产业规划、科技创新、项目合作等方面进行交流,及时协调双方合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双方协议所约定的事项能够切实的执行到位。

  3、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续签协议。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华菱湘钢协议收购兰石重装6%的股份,主要是基于战略业务考量。兰石重装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和产业基础,结合华菱湘钢在钢铁冶炼生产领域深厚的产业背景和优质的业务资源,以及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用钢特有的技术储备,将实现强强联合。后续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钢铁冶炼加工和装备制造等领域各项优势,加强资源共享,在高端新材料、核电、光热发电、储能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共同研发、深度合作,将有助于将华菱湘钢的高端优质板材、兰石重装的先进设备运用到更广的场景,为华菱湘钢进军氢能、核能、储能等新能源新材料新产业新赛道奠定良好基础,有助于公司产品向下游延伸、公司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更好发挥“链主”职能。

  同时,通过与兰石重装在高端板材领域进一步加深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华菱湘钢在压力容器钢领域的知名度,不断拓展华菱湘钢容器钢的市场占有率和创效能力,并有利于华菱湘钢进一步精准把控下游压力容器和能源装备行业新材料研发和市场需求前沿动态,做出“领先半步”的品种研发决策。另外,考虑高端压力容器板是华菱湘钢当前重点品种钢之一,随着双方在高端容器板的销售合作规模扩大,预计也将为华菱湘钢带来较好的业务创效。

  未来双方还将加快压力容器类产品特钢原材料的技术升级,加大重点项目核心装备攻关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国高端压力容器及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推动解决“卡脖子”技术,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六、交易风险与应对措施

  (一)兰石重装行业地位下滑风险:兰石重装各项经营性指标逐年改善,但其主要业务市场还是集中在西北地区,此外受其他同行企业竞争影响,存在市场行业地位下滑风险,从而可能导致华菱湘钢依托与兰石重装的战略合作打开高端压力容器市场的效果不及预期。

  风险应对:兰石重装深耕能源设备特种领域多年,是我国石油装备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已攻克多个国家重大项目。目前兰石重装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并积极布局青岛项目作为“四大移动”基地之一,开拓辐射全国以及全球的市场,兰石重装在多方面采取措施降低自身面临的问题;另外,华菱湘钢通过投资获得兰石重装一个董事席位,参与兰石重装的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兰石重装战略部署,确保相关战略措施落实到位。

  (二)华菱湘钢市场和业务拓展风险:华菱湘钢与兰石重装战略合作产品覆盖了压力容器板材、新能源材料联合推广以及钢结构件等多个领域。华菱湘钢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板材生产和供货也仍有需要克服的瓶颈,存在市场开拓和销售供货与预期不相符的风险。

  应对措施:华菱湘钢板材品种齐全,为世界一流梯队,兰石重装所需压力容器钢板全部覆盖。一是双方协定联合成立项目组,协助华菱湘钢攻克进入3-5个重点项目短名单,双方共同促进业务合作规模持续提升。二是华菱湘钢围绕兰石重装在“核、氢、光、储”新能源领域的特殊材料需求,加大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能力,双方在氢能、核能、储能等领域联合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实现强强联合。

  (三)兰石重装未来盈利和股价表现不确定风险:兰石重装未来盈利和股价表现较难准确预测,可能导致华菱湘钢本次投资收益面临不确定性风险。

  应对措施:本次投资具备退出通道,华菱湘钢可根据企业发展需求、资金管理需要并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在保留董事席位的基础上考虑择机出售股票,实现股权资产变现,以此规避风险。

  七、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3-3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2日,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能力,已为公司提供连续九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天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鉴于天健为公司提供的良好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40.99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为240.99万元,与2022年审计费用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天健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3-3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22日,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同时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财务审计机构,能够更好地协同整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因此,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作为内资大所,具有很好的内部控制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同时从事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同时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财务审计机构,能够更好地协同整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天健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3-37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0张,发行价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600.0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2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390.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2-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钢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3-39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已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2)》。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出席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建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阳向宏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刘笑非女士。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拟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依据相关提示,授权登入“价值在线”进行提问并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访问https://eseb.cn/17frf17CBNK;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