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冀中能源年报遭问询:是否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
中新经纬6月30日电 深交所30日向冀中能源下发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当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等。
向关联方提供4亿财务资金且未信披
深交所指出,冀中能源报告期内存在一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事项为公司于2022年7月3日、4日以预付账款方式向关联方河北京冀工贸有限公司提供4亿元财务资金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才将上述资金收回。年报显示,针对上述缺陷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整改完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深交所要求,(1)说明公司针对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并结合资金支出审批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运行情况,说明当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是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要求,确定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间以及最少测试数量,若是,请说明具体运行期间、测试数量、测试方法及结果;若否,请说明整改后控制是否运行足够长的时间,内控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3)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1)、(3)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提到,冀中能源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存在大额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62亿元,预付款项账面余额2.69亿元。公司与关联方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多笔资金拆借,拆入金额合计0.71亿元。
深交所表示,(1)分别列表说明公司与受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控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情况、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包括交易对手方、交易金额、交易内容、预付/应收账款金额及比例、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交货进展、是否存在超期未结算情形,预付比例及预付/应收款项账期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列表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包括交易对手方、经营及资信情况、与公司关联关系、形成原因及背景、账龄、尚未收回原因、坏账准备余额,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说明关联方资金拆借利率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关联方资金拆借发生原因及必要性,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已获批额度
深交所还提到,冀中能源从同受冀中能源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处合计采购煤炭73.58亿元,销售煤炭27.92亿元。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本期新增关联方客户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销售额为20.74亿元。公司存在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已获批交易额度情形。
深交所指出,(1)说明公司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同时采购及销售、本期新增关联方客户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的具体交易内容,包括产品类别、产品定价、可比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性、交易金额、付款方式、具体用途、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并说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同为客户及供应商的原因及必要性,本期新增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2)结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说明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同一控制下累计计算原则,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是否超过年初预计额,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子公司沧州聚隆持续大额亏损
深交所进一步指出,冀中能源子公司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聚隆”)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3.62亿元,实现净利润-1.87亿元,净资产期末余额-15.87亿元。公司于2020年收购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煤业”),2020年以来,青龙煤业均无收入,累计亏损额2.13亿元,2022年8月,太原市政府发布公告称拟开展青龙煤业的关闭退出工作。
深交所要求,(1)说明沧州聚隆持续大额亏损、净资产为负的主要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说明前期收购青龙煤业的主要考虑,收购、增资作价是否公允,并结合青龙煤业收购后的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前期相关决策是否审慎合理。
(3)说明近三年沧州聚隆、青龙煤业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计提金额、计提依据,并结合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产能利用情况等,说明以前年度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适当。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提到,冀中能源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5.02亿元,其中聚隆40万吨PVC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青龙新建90万吨矿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二”)期末余额分别为14.25亿元、2.77亿元,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项目一2020年以来工程进度分别为98.5%、98.8%、99%,项目二2020年以来工程进度分别为15%、18%、19%。
深交所要求,(1)说明项目一、项目二的开工时间、预计完工和产生收益时间、已形成固定资产金额、具体建设进度及是否与计划匹配、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变化。
(2)说明项目一进度长期停滞且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因,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判断依据,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3)结合建设计划、资金来源、建设管理情况等,说明项目二进展缓慢的原因。
(4)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以及减值测试依据和过程等,说明上述项目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称,2022年10月,冀中能源拟将所持金牛化工56.04%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已于2023年2月完成过户,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税前损益约16亿元。公司年报中列报的终止经营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1.03亿元。
深交所要求,(1)请结合交易对价支付时点、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等情况,说明控制权转移时点及判断依据。
(2)请结合公司历次收购、出售金牛化工股份交易情况,包括交易双方、交易目的、是否关联交易、股权定价及依据、评估情况等,说明历次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性。
(3)说明本次出售金牛化工56.04%股份相关损益的计算过程,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说明未在年报中披露可比会计期间信息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若有误,请补充更正。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化工、贸易板块毛利率下降
冀中能源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60.36亿元,同比增长14.68%,实现净利润44.58亿元,同比增长62.73%,分行业来看,化工板块毛利率7.58%,同比下降5.65个百分点,贸易板块毛利率-1.97%,同比下降3.14个百分点;分地区来看,各地区毛利率差异较大,如华北地区毛利率35.2%,西北地区毛利率4.18%,华南地区毛利率同比增长18.03个百分点,西北地区同比下降5.47个百分点。
深交所要求,(1)量化说明化工、贸易板块毛利率下降,贸易板块毛利率由正转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说明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交货模式、交易金额、业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金额及时间、信用账期、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等,并说明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以及相关会计处理依据。
(3)结合各地区业务类型、原材料成本、产品价格等,说明不同地区毛利率差异较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还提到,冀中能源司商誉期末余额1.12亿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计算过程,商誉减值测试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如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水平、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具体数额、选取依据,并结合被投资单位的主要财务数据、经营情况,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深交所指出,冀中能源1年以内、1-2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28.09亿元、1.95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35%、4.35%,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52亿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深交所表示,(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请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发生时间、业务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出现减值迹象的时点及判断依据。
近五年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均为0
冀中能源本期研发费用为7.59亿元,同比增加133.46%,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为0。基于此,深交所提出,说明主要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入金额、预计完成时间、预测收益、预计形成资产(如有)及其使用年限,并结合当前进展、实际产生效益、近五年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均为0等情况,说明研发投入与产出的匹配性,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差异。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冀中能源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64.66亿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0.16亿元,因处置或报废减少13.65亿元;固定资产-邯郸矿区生产调度中心账面价值为2.23亿元,尚未办妥产权证书。
深交所要求,(1)说明公司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处置报废原因、交易对象及是否关联方、是否达到审议或披露标准、处置价格及依据、损益的具体计算过程、会计处理合规性。
(2)说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测算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并对比近三年的减值计提金额、比例、关键参数变化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及原因,本期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
(3)说明邯郸矿区生产调度中心多年未办妥产权证书的主要原因,后续办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预计办妥产权证书时间,是否影响对资产价值的确认,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最后提到,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列明的“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为-1.46亿元,营业外支出-停工损失金额为1.05亿元,主要为部分分公司、子公司停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人员工资、材料。
深交所要求,(1)说明最近三年“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明细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说明最近三年停工损失发生额、产生原因、会计核算科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冀中能源官网介绍,公司拥有14家子公司,涉及煤炭、化工、电力、建材四大产业板块。其中,煤炭板块是公司的支柱产业。 6月30日,冀中能源股价低开高走,收涨0.31%报6.38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