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发声明函 称合作公司未经许可在苏州、杭州等地以公司名义违规宣传
每经记者 赵李南每经编辑 董兴生
12月18日,华东医药(SZ000963,股价39.81元,市值698亿元)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华东医药发布《声明函》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认为其合作方违约。
华东医药称,杭州诚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泽医药”)违反协议约定,未经许可在苏州、杭州等地以“华东医药”名义违规开展协议产品的市场宣传和产品推广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诚泽医药“违规”宣传的产品涉及利拉鲁肽注射液。就在今年7月初,华东医药公告称拿到了利拉鲁肽注射液肥胖或超重适应症的上市许可。
对于利拉鲁肽注射液,华东医药曾披露称,将在今年完成终端铺货单体药店数量3万家的目标。
称诚泽医药违反协议约定
据华东医药《声明函》,华东医药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与诚泽医药于今年12月签署了关于利拉鲁肽(利鲁平)特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华东医药称,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委托诚泽医药在特定医疗机构进行利拉鲁肽注射液(利鲁平)预填充装和笔芯(以下简称“协议产品”)的市场推广服务。
华东医药表示,近日,诚泽医药违反协议约定,未经许可在苏州、杭州等地以“华东医药”名义违规开展协议产品的市场宣传和产品推广活动。
“对此,公司严正声明:诚泽医药的上述违约市场宣传和产品推广行为未获得任何授权或许可,且严重违反了协议中对诚泽医药合法合规开展市场推广服务的要求,需立刻停止上述行为。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相关合同救济措施及对造成相关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华东医药称。
记者注意到,关于诚泽医药的公开资料较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诚泽医药成立于今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强,100%股东为王志英。今年12月12日,诚泽医药进行了负责人变更、市场主体类型变更、地址变更和投资人变更等。
上市公司已取得利拉鲁肽“减肥”适应症上市许可
据华东医药此前公告,利拉鲁肽是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临床用于改善成年人2型糖尿病(T2DM)的血糖控制。
利拉鲁肽的原研厂家为丹麦诺和诺德公司,原研药商品名为“诺和力”(Victoza),2009年7月首先在欧盟上市,2010年1月在美国上市,2011年10月在中国上市销售。原研厂家在我国的利拉鲁肽化合物专利于2017年到期,在美国和欧盟于2022年到期。
2016年,中美华东参股的公司在国内获得利拉鲁肽注射液临床试验批件。随后,中美华东通过受让的方式,取得了利拉鲁肽新药技术的独占权利。2022年7月,中美华东申报的利拉鲁肽注射液用于肥胖或超重适应症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
今年7月4日,华东医药公告称,由中美华东申报的利拉鲁肽注射液肥胖或超重适应症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华东医药称,利拉鲁肽注射液为中国内地第一款获批的GLP-1类减肥药物,将满足更多肥胖和超重患者的用药选择。
对于利拉鲁肽注射液,华东医药曾披露,将在今年完成终端铺货单体药店数量3万家的目标。
今年10月底,华东医药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时表示:“作为公司在GLP-1领域的第一个获批产品,公司也十分重视该产品的上市推广和市场渠道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利拉鲁肽注射液已在国内几百家大型医院实现入院销售,数量还在快速增长中。此外,院外市场也是减肥适应症的主要销售渠道,包括线上平台及线下药店,公司也在积极进行布局。目前合作开发的连锁药店的总部数量已经接近200家,国内的百强连锁已经基本完成开发和覆盖,或完成沟通谈判,目前正在积极铺货中,计划在年内完成3万家终端铺货单体药店数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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