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06 05:34  长源电力(000966)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3-02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因公司董事长赵虎先生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袁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董事赵虎先生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提名王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

  王冬先生简历

  王冬,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主任编辑。历任国电集团总经理工作部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国电电力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国电集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兼)、政治工作部(党组宣传部)主任,国家能源集团党建工作部(党组宣传部、党组统战部、直属党委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集团党组秘书。其与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刘宏荣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编号:2023-02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4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董事赵虎先生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王冬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4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琳娜;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70878@ceic.com。与会股东代表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持股性质:,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