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获额外收益事宜且信披未保持持续性,长源电力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8月22日公告,对长源电力发监管函。据悉,2022年4月1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所属水电站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进展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显示,公司鄂坪水电站水库在泄洪过程中出现资产损毁情况,鄂坪水电站投保了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2021年公司收到预付赔款1000万元,由于理赔金额尚不确定,公司将就鄂坪水电站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处置后续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根据2023年8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7号),2022年12月公司收到保险赔偿确认书,合计赔偿金额3023.75万元;相关水毁资产账面净值2338.13万元,确认营业外收入685.62万元,上述额外收益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且自愿性信息披露未保持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