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28 00:00  长源电力(00096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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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深交所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7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056)。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收到刘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刘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潘承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050)。

  3.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刘宏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刘宏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韦正海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016、017)。

  4.报告期内,为压减企业层级,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电力)。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电力。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北电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湖北电力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032、047)。

  5.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股本2,749,327,69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9元(含税),预计本次分配股利金额为10,722.38万元,占公司2023年实现的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30.72%。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5月22日、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026、042、045)。

  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4-06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7人,代表股份1,910,456,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88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896,976,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9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45人,代表股份13,480,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501,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7%;反对1,49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弃权4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68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21%;反对1,49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40%;弃权4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晨曦、王萍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4-06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王强董事、王娟董事、李亮董事、汤湘希董事、张红董事现场出席会议,王冬董事、刘晋冀董事、王宗军董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李海滨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李亮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王娟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王娟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资产减值确认与核销管理办法(第二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报告和资产核销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第二版)》,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资产减值确认与核销管理办法(第三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4-06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其中韦正海监事现场出席会议,黄敏监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罗丹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韦正海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正海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决策合法合规,能确保本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66证券简称:长源电力公告编号:2024-06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