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军风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4-02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李军风先生、毕林生先生、喻晓军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病身故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70,000股需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67%。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展现公司董事会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4、《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强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6、《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版)》。
7、《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版)》。
8、《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全面提升公司内控评价质效,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10、《审议关于制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建立健全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风控管理行为,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1、《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8日(周三)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4-02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病身故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70,000股需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4-028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0,000股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4.3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0元/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0,000股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安泰科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4、2023年3月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3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5、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222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8、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18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
10、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1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二节“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规定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对象因集团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死亡),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2、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第二节“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3日实施了每10股派1.20元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了每10股派0.80元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应对前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方法为: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即授予价格4.30元/股)-2023年度每股派息额(0.12元/股)-2024年度每股派息额(0.08元/股)=4.10元/股。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10元/股,同时需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根据以上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测算,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8.8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050,788,097股调整为1,050,718,09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本次变动后”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认为:
1、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4-02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于2024年9月18(周三)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建议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此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1、2、3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6、7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晨、李媛
(2)联系电话:010-62188403
(3)传真:010-62182695
(4)邮政编码:10008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00-7.00,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按如下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
说明:1、以上议案的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同意、弃权或反对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