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相关承诺,ST高升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ST高升12月23日公告,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岱,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视整改情况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2020年4月和2021年6月,张岱、于平分别承诺,为袁佳宁与公司有关业绩补偿义务提供保证。截至目前,袁佳宁一直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张岱、于平也未履行相关承诺。
ST高升12月23日公告,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岱,于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视整改情况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2020年4月和2021年6月,张岱、于平分别承诺,为袁佳宁与公司有关业绩补偿义务提供保证。截至目前,袁佳宁一直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张岱、于平也未履行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