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3-25 08:04  佛塑科技(000973)公司分析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因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按解释第15号相关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按解释第16号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即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15号明确了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3.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进行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4.关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16号明确了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执行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的规定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3-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3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一)核销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佛山金智节能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012年9月11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及研发团队成员罗宏杰,高彦峰,曹传祥共同出资组建金智公司。2021年11月15日,金智公司因经营不佳,向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1年11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金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金智公司,金智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11月9日,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金智公司注销登记,金智公司完成注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金智公司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8,040,000.00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拟核销此项长期股权投资8,040,000.00元。

  (二)本次拟核销应收款项的情况

  2022年,公司拟对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无法收回,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38,258,656.46元、其他应收款32,591,393.13元予以核销。上述应收款项已于以往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应收款项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核销后,公司对核销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长期股权投资8,040,000.00元、应收账款38,258,656.46元、其他应收款32,591,393.13元,共计78,890,049.59元,已在以往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资产,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共计78,890,049.59元,已在以往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已清算注销的原控股子公司佛山金智节能膜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8,040,000.00元,公司的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无法收回,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38,258,656.46元、其他应收款32,591,393.13元,共计78,890,049.59元进行核销。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3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已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1,257.45万元,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187.27万元,涵盖了上述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3.经公司评估,2022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3.6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8.28万元,核销坏账3,825.87万元,转回坏账准备83.32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坏账3,259.14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2.60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4.0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2,260.88万元。

  (1)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2)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2,293.21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3.6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260.88万元,共计2,187.2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影响当期利润2,187.27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2,187.27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87.2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3月23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各关联交易子议案之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的子公司)进行采购、销售、出租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2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向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集团)进行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进行采购、销售、提供管理服务、出租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4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进行采购、提供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5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

  5.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出租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1.广新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75%股权,广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白涛;注册资本:30亿元;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经营范围: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及股权咨询;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服务业务。广新集团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广新集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2.省广集团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省广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陈钿隆;注册资本:174,333.713万元;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96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G座;主营业务:媒介代理、数字营销、品牌管理、自有媒体发布、公关活动等服务。省广集团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省广集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3.杜邦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杜邦鸿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杜邦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注册资本:7,915.58万美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批发、进口业务(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杜邦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杜邦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4.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凤洋二路9号;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宁波杜邦帝人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5.金辉公司是广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也是公司的参股公司,金辉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金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有江;注册资本:12,000万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一座二幢17层;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等离子渗透微孔薄膜、功能性聚合物膜片、绝缘薄膜、各种用途半透膜等环保用有机膜。金辉公司具备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金辉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考与其他非关联市场主体的同类交易,按月度或季度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子公司的采购、销售、提供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2.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省广集团签订《佛塑科技产品展示中心设计服务合同》,委托省广集团按照公司要求设计产品展示中心,设计服务费总价人民币15.211万元(含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活动各项执行条款结束时终止。

  3.公司与杜邦鸿基的采购、销售、提供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协议。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5.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的股东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杜邦鸿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6.公司拟向金辉公司出租物业,预计2023年全年租金不超过10万元;如公司代为收取水、电、气等费用,则由公司按照金辉公司的实际使用的水、电、气的数量和当地相关部门的收费单价据实收取(销售水电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具体事项签署相关的租赁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3-1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23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条件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根据2023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拟为合捷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等股比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为合捷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合捷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于超过本议案核定担保额度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担保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担保事项批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主要信息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合捷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合捷公司将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在董事会核定的担保范围内,与银行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合捷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提高资金周转率,促进其经营稳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合捷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按股比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合捷公司的资金与经营管理和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79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44%,均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44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06%,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3-1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3.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不定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务业务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委托理财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资金,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4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纬达光电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详见纬达光电于2023年3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等相关公告。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开展理财业务。委托理财须选择商业银行发行的中低风险产品。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尤其关注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中低风险产品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3-1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情况。

  2.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满足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预计2023年国际政治因素对外汇市场的影响逐渐加强,全球经济走势具有不确定性,令外币汇率波动持续加剧。受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化影响,公司通过利用外汇衍生工具,合理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以规避汇率风险。此外,公司将根据境内外市场融资成本情况,择机借入境外低成本资金归还到期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为规避外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进行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远期结售汇等操作进行外币借款锁汇。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在董事会批准额度期限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远期结售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利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名义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外汇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23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金额与期限必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或外币负债情况相匹配。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操作当日完成时即进入公司的风险监测范围,如果选择远期结售汇,即可基本确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外汇掉期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存在着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将按照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式来计算其价值。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汇率波动情况下锁定相关购汇成本,有利于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制定《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品种、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内容和流程、后续管理等要求作明确的规定,加强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的参股公司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公司)的控股股东亚化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化中国)因其最终控制人炎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洲集团)业务调整需要,拟将亚化中国所持亿达公司62.3001%股权转让给亚化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万洲胶粘制品(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洲胶粘)。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亚化中国转让亿达公司62.3001%股权的优先认购权。(以下简称本次放弃权利)

  本次放弃权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股权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万洲胶粘制品(江苏)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住所:江苏省海安县李堡镇万洲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其政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PVC相关塑胶制品、各式胶带、相关的切割器及其零配件、胶粘制品、离型纸,销售自产产品;非自产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亚化中国持有万洲胶粘100%股权。

  万洲胶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412.55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孙妮英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风林路222号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胶粘制品、胶粘材料,聚合、涂布及加工生产相关产品和提供有关的技术性服务。

  股权结构:

  ■

  亿达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放弃权利的情况

  经中国台湾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以2022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亿达公司全部所有者权益,乘以亚化中国持有亿达公司股权比例62.3001%所对应的价值为台币494,184,214元,折合人民币112,905,115.58元(按汇率1:4.376986919)为基础进行定价。亚化中国按人民币112,905,115.58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持有的62.3001%亿达公司股权转让给万洲胶粘。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若公司不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涉及金额为112,905,115.5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亿达公司的企业类型将从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由1,412.55万美元变更为人民币8,838.845325万元,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亿达公司的控股股东亚化中国将所持亿达公司62.3001%股权转让给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万洲胶粘。本次股权转让为炎洲集团控制下的企业间的股权转让.亿达公司转为内资企业后的税收、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没有影响,不会影响亿达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持有亿达公司股权比例没有变化,亿达公司仍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仍按照权益法核算亿达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