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3-23 00:00  佛塑科技(000973)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7,423,1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高分子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

  公司围绕新材料产业定位,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以光学薄膜、电工薄膜、渗析防护材料、塑编阻隔材料和包装薄膜为框架的产业布局,偏光膜、粗化电工膜、超薄型电容膜、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透气膜、无孔透湿膜、复合塑料编织材料等多种差异化产品在技术、质量、性能方面均具有先进性,是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为了满足纬达光电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在佛塑三水工业园投资新建厂房及土建配套工程。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将厂房及配套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除外)租赁给纬达光电三期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主体厂房工程完工,其余相关配套工程正在按计划进行工程施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征收公司部分土地和房屋事项

  2022年,公司下属经纬分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站前路26号的经营场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被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纳入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征收范围。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2023年7月19日,公司与征收中心签署《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补充协议》(员工经济补偿)。2023年7月24日,公司收到第一期征收补偿款94,343,185.94元,2023年7月28日收到征收中心支付的员工经济补偿总额人民币71,528,865.16元,公司已按约定将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款全部支付给经纬分公司员工。2023年8月17日,收到征收中心支付的第二期征收补偿款220,134,100.52元。至此,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314,477,286.46元,公司已全部收取完毕。公司收到的上述征收补偿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63、2023-28、2023-32、2023-33、2023-36)。

  (3)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经纬分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经纬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23,299.03万元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项目资金来源为经纬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的议案》,为了推动偏光片业务向上游产业链延伸,整合科研资源,积极打造国有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研发偏光片用液晶涂布膜。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023年10月10日项目公司“广东立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研发计划推进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5)公司处置部分资产

  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推动公司资源高效利用,公司拟采取公开挂牌和公开招标等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确定挂牌底价,处置部分资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资产处置已完成交易。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6)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东方电工膜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7)公司参股公司湖南和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2022年5月,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南和铄公司因经营不佳,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3年2月15日,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核准湖南和铄公司注销登记并出具编号为(经开)登字﹝2023﹞第1093号《登记通知书》,湖南和铄完成清算注销。本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8)公司参股公司佛山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2022年11月,公司的参股公司东林公司因经营期满,申请注销。2023年10月23日,经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东林公司注销登记并出具编号为(禅城)登记内销字[2023]第fs23102300456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东林公司完成清算注销。本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9)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

  2022年7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大偏光膜产能,增强技术研发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纬达光电拟投资49,888.44万元在佛山市三水区佛塑三水工业园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0)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透气膜扩产项目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向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透气膜扩产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大PE透气膜产能,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拟投资8,088.13万元建设吹膜型PE透气膜及其印刷膜扩产项目。资金来源由公司拟向华韩公司增资4,500万元,其余由华韩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其自有资金解决。公司已于2023年7月31日完成对华韩公司增资,增资后华韩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575.52万元,佛塑科技出资2,476.56万元,持股占比96.16%,诚创实业出资98.97万元,持股占比3.8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0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1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709.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3.经公司评估,公司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70.4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915.47万元,核销坏账152.26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0.67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960.46万元,核销坏账14.30万元,转回坏账准备8.09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13.32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享有对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本金6,580万元和本金5,000万元两笔债权,其中6,580万元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5,000万元债权已计提坏账准备1,024万元,华工百川将其位于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英才科技园A-12地块一宗工业用地及地上2栋建筑物(以下简称桂林不动产)抵押给公司,公司对此具有优先受偿权。本报告期内,华工百川破产管理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桂林不动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桂林不动产评估价值为5,648.37万元。自2024年1月22日起,桂林不动产在淘宝网拍卖平台进行多次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在拍卖中未成交。因拍卖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对持有的华工百川债权新增计提坏账准备1,952.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对华工百川债权共计提坏账准备9,552.0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1,652.97万元。

  (1)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2)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金额为2,383.93万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测算其可回收金额,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19年,为配合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购买了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紫城工业园9-3号地块40000㎡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含桩基础)(以下简称紫金地块)。项目于2020年终止后,公司一直为紫金地块寻求新的投资项目,但是受近年来外部经济环境等影响,未有合适的项目在紫金地块进行投资。为了盘活资产,经公司与河源市紫金县政府多次沟通,经2023年11月30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将紫金地块由持有自建开发改为公开挂牌转让。本报告期末,公司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3月,评估公司对紫金地块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紫金地块账面余额为2,626.11万元,评估价值为480.00万元,该资产可收回金额为440.22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持有的紫金地块计提减值准备2,185.89万元。紫金地块后续转让将视情况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70.4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838.86万元,共计6,709.35万元,影响公司当期利润6,709.35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6号、解释第17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0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1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一)核销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应收账款1,456,252.13元。上述应收账款为纬达光电应收信裕企业(香港)有限公司销货款,账龄已超过5年,该公司现已破产,其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均已失联,多方催收无果,难以收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纬达光电对该笔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拟进行核销。

  (二)核销控股子公司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66,337.39元。其中:应收南京正光新电电子有限公司18,348.26元、顺德市格隆电子有限公司17,543.50元、佛山市施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733.85元、佛山市顺德区北溶镇新达电器有限公司8,224.60元、中山市小榄镇裕丰手袋电器制品厂5,115.00元、琪神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301.38元、佛山市顺德区胜业电力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54.20元、江西优力凯普电气有限公司1,016.60元,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在7-12年之间。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述单位已经注销,欠款难以收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拟进行核销。

  (三)核销公司其他应收款142,997.16元,为应收佛山禅城区新城环保设备厂往来款项。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单位已经注销,欠款难以收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拟进行核销。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合计1,522,589.52元、其他应收款142,997.16元,共计1,665,586.68元,已在以往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核销资产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核销金额已在以往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0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1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各关联交易子议案之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的子公司)进行采购、销售、出租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王磊、周磊回避表决。

  2.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进行采购、销售、提供管理服务、出租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3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回避表决。

  3.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进行采购、提供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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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新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75%股权,广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肖志平;注册资本:30亿元;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经营范围: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料及型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意,融合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现代农业开发、投资、管理;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物业租赁与管理。广新集团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广新集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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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杜邦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杜邦鸿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杜邦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注册资本:7,915.58万美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批发、进口业务(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杜邦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杜邦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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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凤洋二路9号;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宁波杜邦帝人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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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考与其他非关联市场主体的同类交易,按月度或季度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子公司的采购、销售、提供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2.公司与杜邦鸿基的采购、销售、提供物业出租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3.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4.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的股东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2月变更名称为“麦拉特种薄膜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杜邦鸿基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杜邦鸿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名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1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3.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不定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业务不超过3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资金,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44,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纬达光电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纬达光电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等相关公告。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理财对象均为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开展理财业务。理财产品须选择商业银行发行的中低风险产品。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尤其关注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中低风险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1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满足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情况。

  2.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1日,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预计2024年国际政治因素对外汇市场的影响逐渐加强,全球经济走势具有不确定性,外币汇率波动持续加剧。受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化影响,公司通过利用外汇衍生工具,合理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以规避汇率风险。此外,公司将根据境内外市场融资成本情况,择机借入境外低成本资金归还到期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为规避外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进行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远期结售汇等操作进行外币借款锁汇。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在董事会批准的期限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远期结售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利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名义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24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金额与期限必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或外币负债情况相匹配。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操作当日完成时即进入公司的风险监测范围,如果选择远期结售汇,即可基本确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外汇掉期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存在着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将按照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式来计算其价值。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4.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1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总部办公地点于2022年10月由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搬迁至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详见2022年10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变更办公及通信地址的公告》)。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工商登记事宜。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注册地址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1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鉴于该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存在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经营发展,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资水平等因素,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拟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如下:

  1.适用对象:在任期内的独立董事。

  2.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7.2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9.60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计发。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薪资水平,有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0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20,733,456.86元,加上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695,201,442.5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073,345.69元,现金分配股利41,599,182.64元,公司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62,262,371.04元。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7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分配64,817,352.46元,剩余697,445,018.58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一2023年)》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商业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法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子公司)、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杜邦鸿基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3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杜邦鸿基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杜邦鸿基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向杜邦鸿基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70万元(含本数);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的综合授信和用信额度预算。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9.11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信时敞口用信峰值不超过人民币24.79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核定的额度内,与银行等优质金融机构开展授信和用信业务,择优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情况,制订《公司2024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工商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1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6日上午8:30时一12:00时,下午13:30时一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励、黄家泳

  电话:0757-83988189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4年4月1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证券代码:000973证券简称:佛塑科技公告编号:2024-1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709.36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核销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456,252.13元、控股子公司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66,337.39元、公司其他应收款142,997.16元,共计1,665,586.68元。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一2023年)》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计划及工作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公司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