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上海凤凰、合纵科技、*ST左江索赔征集中
2024年2月8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000976)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号)。ST华铁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进行立案调查。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踩雷”投资者不诉无赔,最近有ST华铁、上海凤凰、合纵科技、*ST左江、延华智能、如意集团、首航高科、广电网络等上市企业的股票索赔正处线索征集当中,相应投资受损的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ST华铁涉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股民可索赔
经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制造”)通过与伊犁远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远音”)、中科恒通(宁夏)新能源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恒通”)分别签订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方式,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利润。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1,327,433.93元、119,512.192.15元,占当期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64%、6.01%;虚增利润总额19,115,044.59元、19,512,194.35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17%、3.39%,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分别少计资产减值损失30,649,440.08元、109,938,468.61元,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上海凤凰因会计差错被处罚
2024年2月4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79)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3号)。
经查明,上海凤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12月,上海凤凰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相关商誉资产。上海凤凰在2018年度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正确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少计提897.79万元,存在会计差错。该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897.79万元。由于不同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连续性,前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商誉的财务数据不准确。2023年6月,上海凤凰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了相关会计差错事项。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6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合纵科技被立案调查
2023年12月3日,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77)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4年2月8日,合纵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的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与北京鑫乐诚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乐诚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导致刘泽刚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天津茂联部分资产被查封。公司控股公司天津茂联收到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京01财保22号(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并依民事裁定书的裁定查封了天津茂联名下位于天津市开发区南岗工业区富港路9号的部分土地,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7年1月30日,本次被查封的土地在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30,151.32万元(未经审计)。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2月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12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左江被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3年12月1日,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99)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左江立案。
2024年2月21日,*ST左江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若最终审计结果为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此项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调查结论。关于立案的进展性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了《证监会通报*ST左江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内容为“2023年11月24日,我会对退市风险公司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左江,300799)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