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案件新进展: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或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江苏吴中被立案调查,华铁股份一审已有股民胜诉
近期,多家A股上市公司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迎来进展。例如:东方集团(600811)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华铁股份(000976)传来利好消息,已有股民索赔一审胜诉;此外也有部分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江苏吴中(600200)。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上述上市公司均面临投资者诉讼,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21036999或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关于上述公司诉讼案件的新进展,投资者可持续关注。
东方集团(600811):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表态:害群之马!
近日,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或“公司”)被立案调查一事迎来新进展,证监会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以下简称《情况》),证监会在《情况》中表示,“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证监会态度坚决,将东方集团称为“害群之马”,并表示要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回顾本案,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东方集团被立案调查后,股价立即跌破1元,2024年6月25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示股民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次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声称公司债权人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2024年7月16日,公司又发布公告称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此公告发布后东方集团股价缓缓回升,股价最高时甚至接近4元/股。此后东方集团不时发布关于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司此举无异于给众多股民上了一针强心剂,东方集团也因此暂时摆脱退市风险。2025年1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在该公告中提示1、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2、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号)第9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2025年2月28日,证监会发布《情况》,通报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25年3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2,898.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1年4月30日-2024年6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江苏吴中(600200):突发!江苏吴中(600200)被证监会立案!
2025年2月26日晚,A股市场再现“惊雷”,上市公司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吴中”)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江苏吴中此前并无重大违法违规的迹象,此次被立案调查,惹得广大股吧投资者感慨“还是踩雷了”。根据公告,江苏吴中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江苏吴中具体违法事实细节并未披露。结合过往A股被立案案例,原因可能涉及财务报告不实、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或风险提示不足等问题。2020年江苏吴中曾因在互动平台发布产品信息时未充分提示风险而被上交所监管关注,此次可能涉及类似或更严重的信披问题。江苏吴中被立案调查的消息一出,公司股价连续两天一字跌停,截至2025年3月6日,江苏吴中股价已跌至6.37元,距离立案消息发布仅6天,股票换手率已达到78.95%。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5年2月27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2月27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华铁股份(000976):维权成功!已有股民一审胜诉,受损股民仍可登记!
据公开消息,近日,已有投资者诉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股民胜诉案例。相信法院后续会加快对同类案件的处理,这对于受损股民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回顾本案,2023年4月29日,华铁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2023年7月13日,华铁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5月13日,广东证监局连发13封处罚决定书,正式下发对华铁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根据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最终,广东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4月26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提醒,上述上市公司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而面临投资者起诉,符合文中索赔条件的股民,可通过17321036999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具体索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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