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90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23-04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青岛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10亿元人民币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有限公司”,诚志华青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青岛华青投资建设POE项目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拟通过诚志华青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投资建设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分别约为40亿元和8亿元。截至本报告期,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已签订详细设计合同并完成工艺包编制,POE项目已完成立项。
2、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3、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常熟市高新区政府签订了加快建设常熟首座加氢站及区域投资运营中心的协议,该子公司将利用常熟区域优势加快建成样板式的加氢站,进一步推广相关业务,为在江苏其他地区布点打好基础。截至本报告期,常熟银河路加氢站已正式开展对外加氢服务。
4、关于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汉盟”)工业大麻项目,公司正在协调、督促厂房交付工作。由于诚志汉盟未能达到《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中约定的经营业绩,北京诚志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高科”)、北京华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与云南汉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补偿协议》,由云南汉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照《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约定向诚志高科、北京华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补偿对应787.5万元及112.5万元的注册资本的股权,转让金额均为0元。截至本报告期,上述股权补偿事项已经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5、2022年5月诚志永华已完成股份制改制及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诚志永华管理层启动分拆诚志永华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截至本报告期,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6、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科技有限公司在沧州投资建设的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中间体材料项目的事项,因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项目推进速度放缓,在此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液晶面板出货量下降,竞争加剧,致使液晶价格下滑趋势显著。为了应对上述不利变化,经公司综合研判,决定暂不进行液晶单体材料及中间体材料的产能扩充。经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协商达成一致,拟将沧州诚志永华“78吨/年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243吨/年中间体材料项目”计划占地146183.20平方米(219.28亩)退还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沧州诚志永华已与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7、关于公司与宁夏诚志万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生物”)债权债务纠纷事项,公司已收到保全裁定书,已保全等值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万胜生物偿还本金133,178,783.74元、滞纳金2,43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元、本案仲裁费840,402.16元。该案还未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正在与万胜生物就偿还事宜进行磋商,但目前已就分期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截至本报告期,万胜生物已指定其关联公司为还款提供抵押担保。
8、2023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7亿元收购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华青化工”)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期,诚志华青化工已完成工商变更。
9、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生物制造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西鹰潭国家级高新区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亿。截至本报告期,项目处于前期报批阶段。
1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永清投资建设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投资建设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该项目的立项书、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已完成;项目协调程序确定,项目总图、罐区、循环水方案初稿完成,相关前期报批已上报,正在等待批复。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大伟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23-04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682.47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682.4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诚志华青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总额9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议案为项目前期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诚志华青化工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2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2、3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23-04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2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23-04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坏账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1,732.6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1,408.60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324.07万元。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部分自制半成品计提跌价准备10.48万元,部分库存商品实现销售转回前期跌价准备60.68万,本期合计确认转回存货减值损失50.20万元。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或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因及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进行清查,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自制半成品因产品配方变动无法继续使用致使价值下降,公司对其计提减值10.48万元;另,前期部分已提跌价准备的产成品实现对外出售,转回了部分跌价准备60.68万元。
二、报告期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82.47万元,减值事项共计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37.5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7.57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进行上述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23-04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诚志华青化工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8月10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诚志华青化工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华青化工”)申请的总额9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为120,089万元,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16,6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港兴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诚志华青化工100%股权。
诚志华青化工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诚志华青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体担保情况
■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诚志华青化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以保证资金周转需求,对其在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为其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以上担保。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9亿元,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20,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0%。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的诚志华青化工已承诺提供同等金额、同等期限的反担保措施。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23-04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3年8月23日和2023年8月24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编:330013
联系人:邹勇华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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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