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科技:首批取消监事会的上市公司!

查股网  2025-02-08 15:19  联科科技(00120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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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配套制度的重要过渡期安排,其中两项核心内容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首先,根据新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在2026年1月1日之前,依据公司法及证监会的相关配套制度,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设立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接管原本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而公司则不再保留监事会或监事职位。其次,对于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从2026年1月1日起,必须在上市前完成向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转变。

这一变革标志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新篇章。简而言之,传统的监事会制度将逐渐淡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制度。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在这一变革浪潮中,炭黑行业的领军企业联科科技已先行一步,成为A股市场上首批取消监事会的上市公司。

早在2024年10月联科科技在其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且在联科科技的《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修订中指出,公司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查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向董事会提议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检查公司财务;

(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联科科技在2024年10月就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订,取消了监事会,转而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然而,证监会直到同年12月才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表明,联科科技是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自主进行了章程的修订。

关于,首家取消监事会的上市公司是谁?这件事是存在异议的。振华股份(603067.SH)和联科科技(001207.SZ)均被视为先行者,两家公司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振华股份选择在其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中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未单独提出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相比之下,联科科技则明确将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纳入了审议范围。在信息披露层面,振华股份仅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中简要提及了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决定,而联科科技则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明确宣布了取消监事会,并将监事会职权转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取消监事会是否需要单独形成明确议案并提交给相应权力机构审议,当前的相关法规并未给出明确规定,这或许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予以明确。现行公司法仅规定了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未涉及取消监事的情况;同时,虽然董事会职权包括“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但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与董事会平级,并不属于董事会有权决定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范畴。

2025年2月6日晚间,*ST中利发布公告称,根据最新法规及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了相关监事会制度,同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

目前来看,众多国资企业对《公司法》中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条款表现出了积极的回应态度。

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均在2月7日发布公告,宣布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此外,重庆城投集团等大型国企集团也在今年1月及2月陆续撤销了监事和监事会,这一趋势在重庆、厦门、成都等多地的大型国企中逐渐显现。

(转自:炭黑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