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26 21:39  双枪科技(001211)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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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文件》。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24年度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杭州漫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3,000万元,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存款质押贷款、全额保证金、承兑汇票、保理、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其中,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3,000万元,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束家居”)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龙泉双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枪家居”)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1,000万元,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双枪”)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杭州漫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漫轩”)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浙江双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枪进出口”)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期限、授信方式等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在限额内经董事长审批后,可以在公司与子公司及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申请2024年度担保额度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2024年度拟新增的担保额度16,000万元。

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

具体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对于超过上述额度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4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4年度拟新增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郑承烈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龙泉双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郑承烈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龙泉双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郑承烈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杭州漫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郑承烈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杭州漫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浙江双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郑承烈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浙江双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本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各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以上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若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批通过,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上限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4,7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9.66%;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9%。

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新疆火炬中环环保华恒生物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冉冉,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润东科技、迈威通信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永强,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设计总院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学军,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立中集团百合股份信安世纪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熊延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永强、项目质量复核人范学军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冉冉,最近三年在本所执业期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上述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和时间,综合考虑参与人员的经验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期变动超过20%,主要为本期合并范围增加导致审计工作量增加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枪科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持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初步预估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40.93万元,占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2.10%。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340.93万元,预计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将减少1,340.9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

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说明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李朝珍先生递交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朝珍先生因为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朝珍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李朝珍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朝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6,102股。李朝珍先生辞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后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李朝珍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卫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个人简历

朱卫清,男,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历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朱卫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等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