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款434.31万元
拓山重工1月3日公告,公司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款434.31万元。
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141.45万元以及滞纳金292.86万元,合计金额434.31万元。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于2022年3月出具的相关承诺,对公司遭受上述的损失应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为履行承诺,徐杨顺于2023年12月30日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额补偿。
拓山重工1月3日公告,公司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款434.31万元。
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141.45万元以及滞纳金292.86万元,合计金额434.31万元。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于2022年3月出具的相关承诺,对公司遭受上述的损失应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为履行承诺,徐杨顺于2023年12月30日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