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及9家支行被罚710万元,3人终身禁业
中新经纬11月11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9家支行被罚款710万元。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9家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员工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印章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造成损失;EAST数据质量管理不到位;未按监管口径统计普惠型小微企业数据等违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决定:对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支行共计罚款710万元;其中总行罚款390万元,各支行共计罚款320万元;对张润荐、李震虓、李震、陈磊、杨欣、张华伟分别给予警告;对畅义钢、姜敏、王斌国、张会荣、祁文新、董亚军、曾兰斌、高晓民、祝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禁止朱滨、沈兆丰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取消杨阳高管任职资格并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直至终身。
资料显示,兰州银行成立于1997年6月,是甘肃省第一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2022年,成功登陆A股市场,成为甘肃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全行现有员工4200余人,分行15家,营业网点175家,控股1家金融租赁公司,发起设立6家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实现省内市、州全覆盖。
财务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兰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62.41亿元,同比增长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1亿元,同比增长9.98%。
二级市场上,11月10日兰州银行平开低走,收跌0.70%报2.82元,年内累计下跌21.97%。(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