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甘金监行许〔2024〕439号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支行的请示》(兰州银行发〔2024〕43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收购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街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路支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季青支行,承接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三、你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我局申请核准开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