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03:30  永泰运(001228)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8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9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5、7-1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1-5、7-10、1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2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3年8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 月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间:年月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 2023-07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3年2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53号),要求公司对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说明。

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关注函进行了逐项回复。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 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 2023-07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泰运”)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5,928,639股的股票,认购总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永夫先生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陈永夫、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秦唐”)向公司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永夫先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皆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陈永夫签署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陈永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陈永夫先生本次认购永泰运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陈永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但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陈永夫先生与永泰秦唐持有公司的3,855万股股票尚在首发锁定期内,全部属于限售状态。

4、陈永夫先生进行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向陈永夫先生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7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延长至2024年12月。上述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虽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进行投入,主要原因系2022年以来监管政策持续趋严,监管部门对危化品运力指标的审批速度放缓,公司获得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指标不及预期,因此本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已获得19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指标,后续公司将加快实施该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物流运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至2024年12月,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将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之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该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已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3-07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与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6日到位,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568.34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本金部分)10,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第一次变更:“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1)变更内容: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0,854.83万元,调整后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拟变更为用于新增的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天津)100%股权募投项目。

(2)变更原因:由于前期集装箱运输船舶、化工品罐式集装箱等化工装备价格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考虑到恢复正常市场秩序后,相关装备价格可能下降,公司经审慎评估后,为避免相关风险,拟在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缩减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投资规模。同时,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收购永泰运天津100%股权,以取得其优质的危化品仓储资源和发展用地。

第二次变更:“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1)变更内容: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3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同意将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润”)100%股权和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一方面公司拟以5,000万元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另一方面对于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对绍兴长润增资,绍兴长润对其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

2、同意将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泰),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香港,实施内容由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变更为购买50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

(2)变更原因:

1、由于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解决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对危化品仓储资源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问题,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公司拟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变更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规划逐步建成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丰富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扩展延伸危化品仓储资源规模和用途。

2、香港永泰主营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及全方位的物流服务。随着香港永泰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亟需追加购置化工品罐式集装箱以支持业务发展。经审慎考虑后,公司拟做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拓展并完善海外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的网络布局,进一步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增强海外客户粘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本金部分)10,00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10,000.00万元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尚在建设期,实际投入金额小于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2]系产生的利息收入形成

[注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尚未支付尾款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测算。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属于信息化系统建设,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信息化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无法直接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主要为收购土地、厂房及标的持有的稀缺危化品仓储经营资质,并由此协同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环节的自有资源和外部资源,提升交易标的经营效益,无法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为收购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并申请取得稀缺的危化品仓储经营资质,丰富公司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无法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4月延长至2024年12月,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该项目延期主要系新购置危化品运输车辆需经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由于2022年以来监管政策持续趋严,监管部门对危化品运力指标的审批速度放缓,公司获得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指标不及预期。随着公司陆续获得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审批许可,后续公司将加快该项目的实施。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9,795.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568.34万元以及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9.47%,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