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以上2024年3月31日、2024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7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经营需要,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旅环境”)及其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80.35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传华,关联董事于晓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晓霞、于洪波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5%,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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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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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省华赣劲旅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项阳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568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MA38B55D11
经营范围:城乡环境整治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城乡环卫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垃圾分类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护与保洁服务;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场所及景区的清扫保洁类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环保与环卫咨询服务;环保与环卫设施设备、车辆及工具的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租赁与运营管理;智慧环卫系统软硬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及销售;环保与环卫工程的投资、施工建设及运营服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分解、处理与处置;农林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转运及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华赣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67,383,065.3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882,680.53元,营业收入215,867,992.1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94,148.37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江西华赣40%股权,执行董事长王传华先生在江西华赣担任董事,董事、副总经理于晓娟女士在江西华赣担任监事会主席。
3、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日常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向江西华赣及其子公司销售装备、接受劳务等产品。公司预计2024年与上述关联方将产生不超过2,000万元的交易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选择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战略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建立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劲旅环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8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打捞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电气安装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打捞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电气安装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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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9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旅环境”)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76,450.66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26.29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500.28万元,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9,324.66万元,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8,5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824.66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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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本项目原计划购置环卫物资销售给项目子公司用于城乡环卫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在保留原有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基础上,调整为由劲旅环境和君联环境、劲旅服务购置环卫物资销售或者租赁给项目子公司用于城乡环卫项目。
注:“君联环境”指“安徽君联环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劲旅服务”指“安徽劲旅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内容调整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项目内容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本项目的子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研发方向由电动扫路车、垃圾压缩成套设备、拉臂式公厕及农村户用污水处理终端等调整为新能源环卫车辆、垃圾压缩成套设备、智能装备、实验和测试能力建设等,并根据上述研发项目需要,配置先进的科研设备,引进业内技术卓越的人才和专家,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表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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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测算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在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做调整。
2、项目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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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内容调整并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开展“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研究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方向确定了该募投项目主要研发方向。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调整,公司拟将本项目主要研发方向调整为新能源环卫车辆、垃圾压缩成套设备、智能装备、实验和测试能力建设等,并根据研发项目需要,配置先进的科研设备,引进业内技术卓越的人才和专家,在保持项目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对投资明细进行了相应调整。
因项目建设、研发周期长,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7月14日。
(三)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内容调整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项目内容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开展“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研究时,从公司环卫管理需求角度出发,旨在通过加强物联网技术与移动互联网技术对环卫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实时解决环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环卫工作质量,优化环卫管理工作的模式,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效率。随着环卫信息化、智能化及智慧化产业升级,相关技术快速迭代,拟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其主要包括上述相关技术软硬件平台、架构升级,智能物联网平台升级,智慧环卫数据中心、业务管控平台、运营平台的建设及运维,信息化智慧化智能化环卫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及相关场景的打造。
2、项目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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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内容调整并延期的原因
随着环卫行业机械化产业升级,智慧化智能化技术快速迭代,公司亟须对现有的智慧平台系统进行信息化升级来优化、完善业务流程,细化系统功能以支撑业务部门及市场的需求。因项目建设、研发周期长,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7月14日。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高效和安全的使用。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0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特许经营权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6号》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8,241,142.6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33,740,684.42元,其中盈余公积为28,169.32元、未分配利润为33,712,515.10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500,458.21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81,693.1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281,693.15元,其中盈余公积为28,169.32元、未分配利润为253,523.83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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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根据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支持公司快速发展需求。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东亚银行、东莞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包含之前已审议尚未到期或未使用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