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11-18 00:00  劲旅环境(00123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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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8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5.00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1.0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传真或信函应在2025年12月2日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 劲旅环境 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 陈陈 联系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号码:0551-65558979

  电子信箱:securities@jlhoe.com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2.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0”。

  2、投票简称为“劲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4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于晓霞、执行董事长王传华及独立董事陈高才、华东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3,496,097元,变更为人民币134,226,057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将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计票制度》更名为《股东会投票计票制度》、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投资者接待、推广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表序号第16至28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7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劲旅环境”)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与证券期货业务收入有部分重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7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郑少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和龙,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合肥城建(00220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王玉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劲旅环境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近三年复核过洁雅股份(301108)、淮北矿业(60098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6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打捞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电气安装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停车场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打捞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电气安装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3日为授予日,以11.1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173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通过公司回购账户股票向9名激励对象(其中1人与新增股份重复)授予1,000,040股,通过向14名激励对象(其中1人与回购股份重复)定向发行股票授予729,960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729,960股,股本总额为134,226,05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3,496,097元,变更为人民币134,226,05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5-057)。

  三、《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重要内容修订情况

  1、不设置监事会的情况

  公司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未通过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增加关于职工董事、独立董事等相关条款或章节

  (1)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执行董事长1人。董事长及执行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新增“独立董事”章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修订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条款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4、“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5、《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

  6、《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内容和表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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