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34证券简称:泰慕士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股票代码:001234股票简称:泰慕士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2点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陆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陆彪先生、杨敏女士、田凤洪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傅羽韬先生、蔡卫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001234股票简称:泰慕士公告编号:2023-043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美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