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或被司法强制执行
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晓菲)11月24日晚间,弘业期货发布公告称,持有公司1.4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的股东弘苏实业因将被司法强制执行,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强制执行3023.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告显示,因中航信托与弘苏实业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中航信托将根据相关《民事调解书》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弘苏实业持有的3023.33万股公司股票强制执行变卖,从而导致弘苏实业股份可能发生变动。
弘业期货表示,弘苏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