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因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弘业期货被监管责令改正
1月24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弘业期货未建立规章制度将员工办公电脑MAC地址、IP地址、工作手机号码纳入交易监控范围,内部控制存在漏洞,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
江苏证监局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决定对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责令弘业期货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
与此同时,江苏证监局还对弘业期货一名员工顾天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显示,顾天鹏在弘业期货任职期间,私自通过个人微信向客户提供有关期货的交易品种、交易价格、交易方向的建议与指导,未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顾天鹏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行政监管措施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