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股份: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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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12月22日消息,永达股份公告称,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194,561.53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湘潭雨湖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