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04:51  炜冈科技(001256)公司分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周炳松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6,313,74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273,530.50元(已减除前期已付保荐费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49,040,209.50元于2022年1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61,427.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678,782.1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023年半年度直接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25,497,618.26元,先期投入置换金额为121,613,996.53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68,429,217.2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925,112.36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3,838,518.82元,其中差异2,086,593.54元主要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设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268,429,217.20元;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111,614.7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1、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目前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研究院扩建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也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将在“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平阳县第一农场第四作区”的基础上,增加“平阳县万全镇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C09-1地块”和“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夏宁路666弄58-59号4644室”。

  2、实施方式在原有厂房改造基础上增加原有新厂房装修;租赁房产。

  3、同时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结合公司厂区整体规划布局,将“研究院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

  4、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本次募投项目只对“研究院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26,173,540.56元人民币。报告期内,本公司先期投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21,613,966.53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单位金额:元

  ■

  注: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为三年期,期间可随时收回。公司持有该类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对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办人员对通知存款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履行内部程序的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对公司3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单位:万元

  ■

  注1:本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原定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3年12月。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由董事长周炳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从公司经营情况出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何松林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本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做好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为引导和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19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核查意见》。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十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31.37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63.49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年产180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49.15%。由于近年来外部环境形势严峻多变,造成施工组织难度加大,安装调试进度等受到了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8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从公司经营情况出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因素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保荐机构意见

  炜冈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松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此次聘任副总经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何松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何松林先生简历

  何松林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中心学校任教师;2005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瑞安市华威机械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3年1月,任瑞安市东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松林先生通过持有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29,8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违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55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55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表

  ■

  本次会议提案1和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3)股东可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箱(IR@weigang.cc)方式办理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诚

  电话:0577-63170128

  传真:0577-63177788

  电子邮箱:IR@weigang.cc

  通讯地址: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56;投票简称:炜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对公司3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65.3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31.3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563.495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67.87821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1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前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四、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情况

  公司经自查发现,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与银行约定募集资金账户内单位活期存款自动转存7天通知存款,募集资金账户对外支付而余额不足时7天通知存款自动转回活期存款,并且可以提前支取7天通知存款至活期存款。同时根据与银行的约定转存7天通知存款是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进行转存,并且可随时支取不影响资金正常使用,因此公司相关人员理解为不属于现金管理,基于谨慎性原则,此类产品具备一定的理财产品属性,应该将其列入现金管理。同时经自查发现,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工作疏忽,存在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超出授权额度的情况。

  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情况如下:

  (一)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情况进行追认审议

  具体追认情况如下:

  ■

  上述购买的7天通知存款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在到期日均已全部及时赎回,且均有一定的利息收益。

  (二)组织专题学习,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三)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范围的规定。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的资金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3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上述3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000万元额度,由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2.90亿元(含本数),有效期与前次现金管理授权一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在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事项中,存在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超出授权额度的情况。但该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现金管理方式,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在相关产品到期日均已全部及时赎回,且均有一定的利息收益,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炜冈科技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保荐机构将敦促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56证券简称:炜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