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66证券简称:宏英智能公告编号:2023-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266证券简称:宏英智能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董事会会议在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66证券简称:宏英智能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监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监事会会议在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